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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吃一頓飯!要公務司機駕公務車446公里接送 澳洲官員挨轟

    2025-02-02 17:57 / 作者 簡竹君
    澳洲新南威爾斯州運輸部長海倫。翻攝instagram@johaylen
    澳洲新南威爾斯州運輸部長海倫,上月底在假日期間,要求公務司機駕公務車,花13小時載她與朋友來回446公里吃一頓飯,此舉遭各方抨擊,反對黨要求她下台,與她同黨的州長也不挺。海倫今天(2/2)承認做錯並道歉,稱雖此舉雖無違規,但公共觀感不佳,將返還此行花費750美元(約2.5萬元台幣)。

    澳洲廣播公司(ABC)報導,上月25日,海倫(Jo Haylen)在澳洲國慶日假期期間,要求公務車司機,駕駛8人座公務車,載她和包括新南威爾斯州住房部長傑克遜(Rose Jackson)等友人,從雪梨家中出發到波高爾賓(Pokolbin)一間餐廳。

    澳洲新南威爾斯州運輸部長海倫。翻攝instagram@johaylen


    一行人用餐3小時後,司機再原車將一行人載回,根據記錄,司機上午8時上班,晚間9時下班,這一趟來回共行駛446公里。

    澳洲廣播公司報導,根據規定,部長得私人使用公務車,將此稱為部長的「附加福利」,海倫的作為並未違規。

    不過反對黨斥她「丟臉」,她今天也表示雖然符合規定,但此舉無法為民眾接受:「我做了錯誤的決定,我做錯了。」當被問及為什麼不叫Uber,而要使用公務車及司機,她無奈說:「現在回想起來,當初確實該叫Uber。」

    她拒絕反對陣營的下台要求,強調:「這事是我錯,我承認,人會犯錯,我犯了錯,所以我道歉、償還費用,人本就不完美。」

    新南威爾斯州長柯民思(Chris Minns)稱她此舉「顯然無法接受」,「我不贊成以這種方式使用公務司機」,他已要求辦公室更新部長使用公務車準則,確保「這種事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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