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頭巾在歐洲一直是爭議話題。圖為馬來西亞吉隆坡頭巾店。路透社
歐盟成員國針對公務員是否能穿戴具有宗教象徵的頭巾一直意見分歧。歐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週二(11/28)裁決,成員國的公家機關可以禁止公務員配戴有宗教象徵的頭巾,例如穆斯林的頭巾。
歐盟法院週二的裁決來自於比利時東部安斯市(Ans)一名女性公務員,不滿被告知不能在工作時佩戴頭巾。安斯市政府隨後改變了規定,下令公務員要保持嚴格的中立,不得在工作時配戴明顯宗教或意識形態信仰的象徵物品。
該名女公務員不滿規定,提出上訴,稱自己的宗教自由權受到侵犯。過去多年來在歐洲各地,對於穆斯林配戴長及肩膀的傳統頭巾一直有不同的看法。
比利時市集販售穆斯林頭巾。路透社
歐盟法院表示,嚴格的中立規定如果目的是建立中立的行政環境,這可被視為具有客觀的合理性。不過,如果有公共行政部門決定以普遍和任意的方式,授權佩戴明顯的信仰標誌,這也是合理的。
法院表示,成員國政府在推動公共服務的中立性時,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然而,法院表示,必須以一致和系統性的方式實現這一目標,而且措施必須僅限於絕對必要的範圍內。
判決提到,可以由各國法院來確認這些要求是否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