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Platforms與旗下商品 Facebook, Messenger, Instagram, WhatsApp, Oculus。路透社
澳洲媒體《世紀報》(The Age)報導指出,澳洲政府擬公布一項草案,要求社群媒體公司必須為移除其平台上的假訊息和錯誤訊息負責,若未盡移除之責,最高可罰688萬澳幣(約1.42億元台幣)或5%的全球營業額。
通訊部長羅蘭德(Michelle Rowland)將在週日(6/25)公布新草案,賦予澳洲通訊和媒體局(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ACMA )權責監督數位平台為散播有害的假新聞負責。
根據草案,政府會針對一在未能打擊假訊息或錯誤訊息的社交媒體企業實施新的規定,或是一套產業通用的「標準」,強迫社交媒體公司移除有害的內容。
推特示意圖。路透社
根據報導,若是系統性地違反規定,最高可罰275萬澳幣(約5704萬元台幣)或2%的全球營業額,採用其中較高的金額。
若是系統性地違反產業標準,最高可罰688萬澳幣(約1.42億元台幣),或是該公司全年營收的5%。以臉書的母公司Meta為例,最高罰款可能超過80億美元(約2483億元台幣)。
規定或標準可能包括要求平台能有更好的工具,確認並報導假訊息,同時擁有比較好的投訴處理程序,並且更加利用事實查核。
報導指出,根據草案,ACMA有可以從社交平台取得有關假訊息和錯誤訊息的資訊及文件,但是ACMA沒有權力決定內容真假。此外,法案不適用於個人貼文、授權的選舉資料或專業新聞內容。
通訊部長羅蘭德表示,「艾班尼斯(總理)政府致力於維護澳洲人民的網路安全,而這包括確保ACMA擁有需要的權利,維護數位平台對其服務的虛假或錯誤訊息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