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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多次攻擊海上運毒船 WSJ:司法部機密簡報稱芬太尼是「潛在化學武器威脅」

    2025-11-15 15:19 / 作者 莊蕙嘉
    美國總統川普表示,美軍於9月15日擊沉第二艘委內瑞拉運毒船。路透社
    美國川普政府誓言打擊毒品走私,已多次對海上船隻發動攻擊。《華爾街日報》獨家報導,根據一名聯邦眾議員以及另一名知情人士透露,美國司法部一份機密簡報授權對走私毒品的船隻發動攻擊,並在文件中將芬太尼描述為「潛在化學武器威脅」(potential chemical weapons threat)。

    這份機密簡報由司法部法律顧問處撰寫,概述川普政府在這項持續進行的軍事行動中,至今仍未公開的法律支持基礎。

    川普政府自今年9月對海上疑似毒販船展開攻擊以來,民主黨與部分共和黨人都對此激烈批評。

    司法部機密簡報 稱芬太尼為「潛在化學武器威脅」

    芬太尼被提及,只是該份簡報中的諸多論點之一。簡報於今夏起草,用來對毒品走私者採取軍事武力提供正當性。

    簡報提到芬太尼過去曾被用作武器。2002年,俄羅斯在莫斯科一間劇院處理人質危機時,曾以氣溶膠型態的芬太尼平息事件,但在救援行動中,造成約700名人質中有超過100人喪生。

    不過,司法部發言人表示,主張採取軍事行動的法律論據,並非建立在販毒組織使用化學武器的憂慮上。發言人說:「這份意見書明確指出,它並未依賴反擴散(counterproliferation)的論點。」

    根據曾閱讀該文件的國會議員與其他人士說法,簡報中的主要論點是,川普將販毒集團認定為外國恐怖分子,使其成為合法軍事目標。文件主張這些團體走私毒品,以資助對美國及其盟友具致命性且破壞穩定的行動。

    委內瑞拉是其中一個被列為恐怖組織的犯罪集團基地,長期以來是哥倫比亞古柯鹼的轉運路線。專家指出,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委內瑞拉生產或販運通常在墨西哥製造、並以陸路走私的芬太尼。

    美國國務院前法律顧問費紐肯(Brian Finucane)表示,文件中關於芬太尼的警告「實在牽強」。

    美國司法部2018年曾發布意見,主張美國有理由對敘利亞前總統阿塞德(Bashar al-Assad)政權發動打擊,以回應他對平民使用氯氣與神經毒劑沙林的攻擊。

    已知美國對指稱海上運毒船發動20次攻擊 但未公開證據

    美國國防部目前已對其聲稱載運非法毒品的加勒比海與太平洋船隻實施20次已知攻擊,至少造成79人喪生。但自今年9月2日展開攻擊以來,美國當局並未公開任何能佐證這些船隻確實載運毒品的證據。

    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13日在社群媒體發文稱,這場軍事行動「將毒梟恐怖分子自本半球清除,並保護我們的家園免受致命毒品侵害。西半球是美國的鄰里,我們會捍衛它。」

    根據《華爾街日報》採訪的國會議員,其他閱讀過該備忘錄(簡報)的人的公開聲明,以及了解備忘錄內容的人士說法,備忘錄使用多種法律論點。

    曾在民主與共和黨2任政府擔任多項國安高層職務的聯邦參議員金安迪(Andy Kim)表示:「其中大部分在提出財務層面的論點,也就是這些毒品為那些遭美國政府列管的團體帶來什麼樣的金錢資源。」

    金安迪指出,「外國恐怖組織認定」通常用於對該類團體實施制裁時,「但他們現在試圖利用這項認定,創造使用致命武力的正當基,而這並非該項認定的本意,過去也從未如此使用」。

    簡報稱美國與販毒集團處於「非國際性武裝衝突」

    國會議員指出,簡報引用對面臨威脅的國家進行軍事援助的權力,主張適用集體自衛原則,理由是販毒組織與美國盟友的拉丁美洲國家當局發生衝突。

    但簡報也聲稱,美國正與這些販毒集團處於「非國際性武裝衝突」(noninternational armed conflict),這是指發生在單一國家領土內的法律概念。據多名曾閱讀簡報的人士說,文件主張既然是法律上的衝突,美軍人員的行動即屬合法,不會在未來面臨法律起訴。《華盛頓郵報》先前曾報導過此一「免責」論點。

    國會議員指出,文件也援引總統依據美國憲法第2條(Article II)所擁有的三軍統帥權,以及允許美國軍事行動在未經國會批准前持續60天的相關法規。

    專家質疑簡報的法律論點

    以民主黨人與戰爭法專家為主的批評人士指出,簡報的法律論據與分析存在多項問題。

    一些法律專家認為,攻擊船隻是非法行為,主張軍方不能合法以武力攻擊並無迫切威脅、且未參與敵對行動的平民,包括刑事嫌疑人。他們指出,販毒集團並非有意以毒品攻擊美國人,因為它們沒有必要殺死自己的客戶群。

    德州理工大學軍事法律與政策中心主任康恩(Geoffrey Corn)表示:「造成武力攻擊者並非物質本身的效果。」

    曾閱讀簡報的國會議員表示,司法部在簡報中一方面聲稱毒品走私者是敵方作戰人員,另一方面又辯稱美國並未與他們交戰,因此不需尋求國會批准持續軍事行動。

    部分共和黨人也對政府宣稱毋需國會授權對毒品組織使用武力提出質疑。白宮表示,這些行動尚未達到「敵對行動」的程度,也未使美軍人員陷於危險。

    眾議員貝肯(Don Bacon)表示:「總統有權採取初步行動,但若要持續進行攻擊,就應尋求國會授權。」

    在美方聲稱援助盟友方面,哥倫比亞與墨西哥等重要夥伴已對攻擊船隻提出批評,並表示他們既未被告知美國改變策略,也未曾要求相關協助。

    參議員范荷倫(Chris Van Hollen)表示:「這是一份先做決定、再要求他人去尋找合理化依據的備忘錄。裡面充斥拼湊的大量法律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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