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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閥與前總統之女「世紀離婚」再翻盤!韓最高法院:盧泰愚賄款不算婚內財產 SK會長暫免分割300億

    2025-10-16 15:33 / 作者 李寧怡
    南韓SK集團會長崔泰源。攝於2016年。路透社資料照片
    南韓SK集團會長崔泰源與前總統之女盧素英的離婚財產糾紛纏訟10年,2024年二審推翻一審判決,裁定崔泰源應分配逾1.38兆韓元財產(近300億元台幣)給盧素英,但週四(10/16)再遭最高法院推翻並發回更審。最高法院的判決理由,是盧素英對夫妻財產的貢獻,可能來自盧泰愚在總統任內收受的賄賂,不應受法律保護。

    崔泰源的父親為SK集團上一任會長崔鐘鉉,在1998年崔鐘鉉過世後繼任會長。

    崔泰源1988年就讀芝加哥大學期間,與時任總統盧泰愚的長女盧素英結婚;2015年,崔泰源被揭已外遇生子,他表明離婚意向,並於2017年提出離婚訴訟。原本拒絕離婚的盧素英於2019年12月提起反訴,要求進行財產分割並支付精神損失賠償,雙方纏訟至今。

    這起官司不僅涉及財閥長子與前總統之女的權貴婚姻,也因為涉及天文數字的財產分割,被韓媒稱為「世紀訴訟」。

    《韓民族日報》報導,訴訟的核心是崔泰源所持有SK株式會社的17.9%股份。本案一審法官認定,崔泰源這部分持股應排除在財產分割之外。

    二審法官則推翻一審判決,認定崔泰源這部分持股不僅源於個人努力,盧泰愚1991年在總統任內向崔鐘鉉提供的300億韓元秘密資金,以及他執政時對SK集團的鼎力支持均有貢獻。

    《朝鮮日報》報導,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週四推翻二審判決,主張盧泰愚提供的秘密資金「不能視為盧素英的貢獻」,因為這筆錢的來源應是盧泰愚「在任期間收受的賄賂」。大法院指出,盧泰愚「向親家或子女夫婦支援資金後閉口不提,致使國家資金無法被追蹤、追繳,超出了法律保護的範疇」。

    大法院表示,盧泰愚的秘密資金「違法且不具保護價值,在財產分割中不能視作盧素英的貢獻納入考量」。

    換句話說,即使盧素英與盧泰愚藉由非法秘密資金使共同財產增加,盧素英索要這筆財產的行為也已違背法理。

    大法院要求首爾高等法院重新計算判斷「崔泰源 65%、盧素英35%」的財產分割比例。

    不過大法院也駁回崔泰源的上訴,確認他必須向盧素英支付20億韓元(約4320萬元台幣)精神損失賠償,是韓國離婚訴訟史上的最高金額。

    此前一審法院僅判決崔泰源須支付1億韓元精神損失,但二審法院認為,應綜合考慮崔泰源「有責行爲的性質、財產狀况、經濟規模等多重因素」,將金額提高了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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