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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審議新法 境外破壞民族團結將受法律制裁

    2025-09-15 15:42 / 作者 中央社
    圖為市售地球儀。周志豪攝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週審議「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根據已公布的內容,境外人士如有破壞民族團結進步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據新華社,2009年新疆發生「七五暴亂」後,北京官方開始調整民族政策,強調「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淡化民族差異。「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是首次以專門法律的形式,將「民族團結」系統性地納入國家治理的頂層設計。該草案採用「序言+7章」體例,共設62條。

    根據公布的草案內容,包含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妨礙公民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不得以民族身分、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為由,故意引發或者激化矛盾,擾亂公共秩序。

    在「構築共有精神家園」方面,草案規定,應當維護中華民族的形象,尊重中華民族形成和發展的歷史,不得進行侮辱、貶損和褻瀆;國家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動學前兒童學會普通話。

    草案規定,國家支持香港、澳門特區展開中華民族歷史、中華文化和國情教育,引導港澳同胞自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草案也聲稱,國家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增進台灣同胞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認同感、榮譽感,推動兩岸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增強同屬中華民族、同是中國人的認識。

    草案規定了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會條件和要求,包括促進各民族和諧融居、互嵌式發展。

    草案還指,組織、策劃、實施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或者宗教極端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煽動或者資助實施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還強調,境外的組織和個人,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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