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於2025年5月12日,在首爾舉行的總統競選活動中發表演說。美聯社
據南韓媒體今天(5/18)報導,南韓總統大選在即,共同民主黨候選人李在明的民調大幅領先,他今天宣布重大競選承諾,表示上任後會推動修憲,將目前總統的5年任期修改為4年,並強調這將強化對政權的問責,不過,李在明說,這項修憲不會適用於在任總統,也就是說,李在明如果順利成為總統,仍預計待滿5年任期。
據《東亞日報》報導,南韓將於6月3日舉行總統選舉,南韓國會最大黨「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今天上午拋出重大競選承諾,承諾上任後會推動修憲,將目前的「總統5年一任(不可連任)」制度,修改為「總統每4年一任(可連任)」。
李在明提議,未來將推動實施「兩輪決選制」,確保政權的正當性。
李在明表示,最快將於2026年地方選舉,或2028年國會議員選舉時,對於總統任期的修憲,舉行公民投票。
他說明,修改憲法的目的,是為了強化總統的責任,並分散總統的權力,「透過4年連任制,選民可以對政權進行中期評價,另外,透過決選投票制度,可以加強問責,並減少不必要的社會矛盾。」
李在明強調,在現行制度下,總統的權力被濫用了,「毫無疑問的,總統的否決權已經遭到濫用,必須加以限制」、「總統如果要宣布緊急命令或戒嚴,必須事先通知國會並獲得同意,24小時內未取得國會同意,該命令應立即失效。」
另外,他主張,將監察院的直屬機關改為國會,且高位公職者犯罪搜查處(公搜處)長、監察總長、警察廳長、放送通信委員長、國家人權委員長,均須經國會同意才能任命。
不過,李在明說道,總統的4年連任制,並不適用於在任的總統,「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修憲不適用於在任的總統。」
也就是說,若李在明成為下屆總統,並在任期內順利推動修憲,4年任期的規定也不會適用於李在明,他預計依現行憲法規定,待滿5年任期,新的憲法修正案,預計適用於李在明下台後的下一任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