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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參院通過修正草案 父母離婚後可共有親權

    2024-05-17 13:12 / 作者 陳毅龍
    日本政府17日通過修正草案,將准許父母離婚後共同擁有親權(共同親權)。美聯社
    日本政府今(5/17)於參議院本會議上,透過執政黨自民黨與立憲民主黨、日本維新會等多票贊成下,通過了以引入允許父母在離婚後共同擁有親權(共同親權)為主的民法等法律的修正案。

    根據《富士新聞網》報導,在現行制度中,規定父母離婚後僅有一方能擁有未成年子女親權(單獨親權)。本次的修正中,離婚時父母在協議後,將可選擇共同擁有親權(共同親權)或一方擁有親權(單獨親權)。如果協議無法談妥的話,將交由家事法院(家庭裁判所)來判斷。

    如果可能有家庭暴力或虐待的話,則父母其中一人將擁有未成年子女親權(單獨親權)。

    在國會審議中,有人指出擔憂,認為以家庭暴力為背景原因,父母可能無法以對等的立場來討論。為此,政府修改了附則,在決定親權時,為了避免因父母之間的財力、能力等差異而達成不適當的協議,因此將「討論確認真實意圖的措施」給寫入。

    附則也寫入,規定政府要致力於週知修改內容,且於施行5年後更進一步討論審查。

    《產經新聞》報導,修正法案將於2年後的2026年前施行。關於離婚後的親權修正,這是政府自1947年以來睽違77年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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