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外觀。吳馥馨攝
台電公司因應核二廠除役進入「拆廠階段」,推動「核二廠除役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興建工程」,以因應後續拆廠過程中產生的低放射性廢棄物。台電今(3/21)於新北市萬里區公所舉辦公開說明會,由副總經理許永輝主持,向外界說明本計畫內容。根據台電規劃,這座新貯存庫預計可容納12萬5千桶(55加侖桶規格)低放射性廢棄物,並計畫於2031年初正式啟用。
台電表示,核二廠包含1號機及2號機,分別於1981年12月28日與1983年3月15日正式運轉,然而其運轉執照已於2021年12月27日及2023年3月14日屆滿,自此進入長達25年的四個除役階段。
前期的8年除役過渡階段,主要進行前期準備工作;接下來在12年的除役拆廠階段,將拆除反應爐、汽機組件等設施,產生大量低放射性廢棄物;拆除之後,要花3年確認廠址最終狀態偵測,確認廠區環境輻射狀況,確保安全無虞;最後是為期2年的廠址復原,將剩餘建物拆除,土地恢復原狀。
目前,核二廠除役作業仍處於「除役過渡階段」,而貯存庫興建工程即屬於本階段的重要規劃。
台電指出,核二廠目前已設有3座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主要用來存放過去運轉期間產生的廢棄物,但在未來進入「除役拆廠階段」後,拆除作業將額外產生大量低放射性廢棄物。因此,台電計畫利用核二廠內部空間,增建1座新的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預計可容納12萬5千桶廢棄物,以確保除役作業順利進行;且在除役過程持續監測輻射狀況,確保不影響民眾健康與周邊環境安全,請民眾放心。
台電表示,本計畫場址調查及基本設計工作已完成,接下來將依照《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17條規定,向行政院核能安全委員會申請建造執照。同時,根據《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2-1條,已公告相關資訊,並舉辦本次公開說明會,蒐集民眾意見作為後續規劃設計的參考。
此外,台電補充,說明會當日所蒐集的意見與相關資料,將於2025年5月20日後公布於台灣電力公司官網「業務快訊專區」,供民眾查閱,確保資訊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