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證券交易所 鄒秀明攝影
槓桿及反向期貨ETF商品屬性複雜,投資人持有後淨值愈來愈低,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表示,市場投資人並非均能了解該商特性及風險,例如原油期貨長期存在正價差且我國期貨ETF反分割不易,原油期貨ETF因轉倉需要恐面臨淨值長期減損,甚或達下市清算門檻,為進一步保障投資人權益,增訂期貨ETF管控措施,於7月31日開始實施。
證交所指出,已於5月30日公告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期貨ETF)管控措施等相關規章,並訂於7月31日開始實施。
證交所表示,經蒐集近期證券商及投資人詢問期貨ETF管控措施問題提出說明:
一、如期貨ETF最近10個營業日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65%以上者,於證交所公告後次一營業日起,暫停融資融券交易、停止有價證券借貸及當日沖銷交易,其中暫停融資融券指不可以再新增融資融券交易,但可進行融資融券了結交易(包含融券買進及融資賣出交易) 。
二、如期貨ETF最近10個營業日基金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85%以上者,於證交所公告後次一營業日起,併同以其為標的認購(售)權證,除權證流動量提供者專戶及避險專戶、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流動量提供者專戶外,其他投資人僅得賣出,不得買進委託,其中其他投資人仍得進行融券買進及融資賣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