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魔8Pro手機違法在台販售,NCC依法重罰伊瑪格科技和謝姓負責人共130萬元台幣。翻攝自紅魔FB
伊瑪格科技違法販售「紅魔8 Pro」電競手機,NCC委員會今(7/26)決議依違反《電信管理法》第65條第2項及第66條第1項規定,各處罰鍰新臺幣60萬及5萬元。該公司謝姓負責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且有故意或重大違失行為,併同處以相同罰鍰,伊瑪格及謝姓負責人共裁處130萬元。NCC命令該公司於文到一個月內提出改正計畫,倘屆期不改正可連續裁處。
NCC表示,為維持國內電波秩序,《電信管理法》第65條第2項明定經主管機關公告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核准,始得製造、輸入。另同法第66條第1項亦明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符合技術規範,經審驗合格,始得販賣。智慧型手機因需要透過4G或5G技術進行通訊,故屬於NCC於109年9月16日公告之「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或販賣該類產品,須符合電信管理法相關規定。
NCC說明,伊瑪格於今年3月於flyingV集資平台提案「REDMAGIC紅魔8 Pro電競手機台灣版」,經NCC向財政部關務署、賦稅署、集資平台業者、報關業者及快遞業者索取相關資料,確認該案贊助人均已付款並已部分出貨予贊助人,違反《電信管理法》第65條第2項及第66條第1項規定事證明確,依同法第80條第1項及第81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鍰。
此外,該公司謝姓代表人於5月29日向NCC說明時,NCC已明確告知相關規定,代表人仍執意違規輸入及販賣紅魔8 Pro電競手機,造成電器安全的疑慮。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強調,WiFi 6E在台並未開放,此手機就進行銷售也違反電波應有的秩序。因此,依《行政罰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對代表人處以相同之罰鍰。
NCC呼籲,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應依規定向NCC申請核准,始符合規定;如欲於國內販售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則器材須先經NCC審驗合格,以確認符合NCC技術規範,降低電波干擾風險,維護國內電波秩序及消費者權益。
NCC提醒,消費者於網路平台購買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先確認商品網頁是否標示NCC審驗合格標籤號碼及產品型號,同時可至NCC網頁查詢確認該標籤號碼及器材型號是否正確,以避免購買未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