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配圖。廖瑞祥攝
外界報導國發基金前執行秘書蘇來守退休後,出任基金轉投資事業董事或獨立董事,國發基金今天澄清,已事前函詢銓敘部、人事行政總處及公共工程委員會等機關。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6條規定,國發基金為非營利事業主管機關,與公司間並無營建或採購業務關係,因此蘇前執行秘書退休後擔任相關董事職務,並未違反「旋轉門條款」。
國發基金強調,對於轉投資事業,將持續依規範落實治理,並兼顧公共利益與股東權益。
另針對健喬信元收購健亞公司股權一事,國發基金也發布聲明表示,此為市場依相關法規進行的公開收購行為,外界報導指稱國發基金「趁機出售持股」純屬臆測,與事實不符。
國發基金說明,健喬信元公司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公開收購健亞公司股份,此屬於正常的商業行為。國發基金設立的主要目的在於加速產業創新加值,先前為配合政府疫苗政策而投資健亞公司,並依法派任董事參與公司治理。基金將持續以善良管理人責任,主張公股權益、維護股東利益,並關注公司後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