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徐筱嵐攝
為因應就業照顧與促進中高齡就業政策,勞動部今(12/17)日預告修正《就業保險法》共11項條文,預告期間為14天。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說明,將擴大就保加保年齡至65歲以上,預估有5萬名勞工受惠;且失業給付等待期條件從14天縮短為7天;另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新增「6+1個月」設計,即雙親均領滿6個月育嬰留停津貼,可個別再領第7個月津貼,約2.1萬多人受惠。
陳美女表示,本次修法有三大重點,首先,現行就業保險適用對象為15歲以上、65歲以下的受僱勞工,但近年來政府推動中高齡、高齡者促進就業、延緩退休相關政策,年逾65歲繼續在職場工作,未領取勞保等老年給付的勞工,依舊面臨非自願失業的風險,失業後有必要給予失業給付等保障,以維持一定期間的基本經濟生活,所以,
在加保年齡部分,刪除65歲投保年齡上限的規定,提升高齡勞工就業安全保障。
其次,目前失業勞工若想請領失業給付,必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過14日推介就業期間,未能順利媒合到工作或安排參加職業訓練時,自第15日起發給失業給付。
陳美女指出,依照國際勞工組織第168號公約,發給失業給付等待期建議以7日為原則,因此,
本次參酌公約精神,規劃將現行失業給付等待期條件,由14日縮短為7日,讓失業勞工能更迅速地領到給付,減輕失業期間的經濟壓力。
最後是落實照顧不離職,就業保險提供6成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並自2021年7月1日起,以公務預算加給2成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雙親可領投保薪資的8成,又根據勞動部統計,2024年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薪資補助共9.3萬餘人,其中男性請領比率由2021年19.99%,提升至去年為27.01%,成長3成5。
陳美女強調,為了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的平等,
本次增訂規定,讓撫育同一名子女的雙親,皆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於後續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依規定各再請領第7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鼓勵雙親共同擔負育嬰責任。
此外,為督促投保單位遵循勞動相關法規,本次也增訂違反《就業保險法》經處以罰鍰者,將公布投保單位之名稱、負責人姓名、違反事實及處分金額等資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