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型光電。截自網路
經濟部能源署日前開放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也就是太陽光電第二型、第三型,可售電給再生能源售電業,再由再生能源售電業轉售予企業用戶。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估算,光是今年1-10月,本次開發的二、三型光電發電量就有84億度電,而且有八成以上目前轉售台電的價格在每度5元以下,代表未來企業若有綠電需求已不怕買不到了,但關鍵是「該怎麼買」?能源署在12月14日宣布,開放光電二、三型所發出的綠電,可以先銷售給予再生能源售電業,再由再生能源售電業轉售予企業用戶。資誠依據目前已興建完工之民營再生能源案場估計,每年可供轉供之再生能源發電量將超過150億度。
以2023年1至10月發電量統計,我國再生能源總共發出210億度,約占台灣總用電量的9%。同期間,光電發電量110億度,其中屬於此次開放之第二、三型自用發電的太陽光電有84億度,占整體再生能源發電量的4成。
經濟部表示,此次預計開放透過再生能源售電業轉售之太陽光電自用發電設備中,
一年約有71億度躉售給台電的費率低於5元。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再生能源產業服務主持會計師蔡亦臺表示,經濟部此次開放措施,將減少售電業者協助發電業者由第三型轉第一型電業的作業時間與成本,進而大幅增加可交易綠電供給,
讓企業可以用更具競爭力的成本取得綠電,同時降低公用售電業躉購再生能源成本,創造多贏。
今年1至10月綠電交易量總計約13億度,其中8.6億度為發電業直接轉供用戶,4.4億度為躉售予再生能源售電業再轉供與用戶。此次開放太陽光電自用發電設備,因需要透過再生能源售電業轉售,預計再生能源售電業未來銷售電能將大幅增加。
資誠普華綠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李宗哲表示,隨著法規鬆綁,原先的「三轉一」挑戰,會變成「轉供」的挑戰。
李宗哲說,對再生能源售電業或預計採購綠電的企業而言,如何安排發電案場與用戶端各電號一對一、一對多、多對一或多對多配段,降低企業餘電成本,提供轉供效益將是未來成敗關鍵。
為解決企業痛點,資誠普華綠色科技有限公司開發了數位化工具「綠電採購儀表板」,協助購售電雙方檢視轉供契約比例設計,根據用戶之用電季節性與時間性,評估不同再生能源組合下,用戶各電號預估匹配比例與各用戶採購後之總電力成本,協助達成綠電團購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