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廖瑞祥攝
投保中心今公告即日起受理高端、統盟、泰偉等股票內線交易案求償登記,其中高端內線交易案受矚目,涉案台大醫生施庭芳遭起訴,雖僅獲利15.1萬元,但投保中心將依法替投資人提民事求償,由於內線交易當天反向賣出高端共成交3655張,依證交法計算賠償責任,若全數登記求償,可能遭求償超過1億元。
投保中心也提醒,內線交易不法行為人除須負擔刑事責任,另須對市場投資人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賠償金額係依證交法第157條之1第3項規定擬制投資人損害金額計算,與被告內線交易獲利或規避損失金額無關,可能產生被告交易數量少或犯罪所得低,但因該股為熱門股或高價股,造成求償金額甚鉅的情況。投保中心表示,在高端內線交易案中,被告施庭芳於2021年7月間,自其劉姓配偶處得知高端(6547)新冠疫苗將獲衛福部核准緊急使用授權,該利多消息極具重大影響性,施庭芳在消息公開前先行買進股票獲利,經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有罪。
投保中心表示,只要在110年7月19日「賣出」高端股票的投資人,均可委任投保中心辦理民事求償事宜,請儘快備妥文件並填具表格,於112年11月3日前寄回投保中心統一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施庭芳內線獲利15.1萬元被訴,已繳120萬元給公庫換得緩刑,但後續民事求償恐怕更大條,投保中心主管指出,依據證交法,就算只獲利1元,內線行為人仍必須賠償當天反向交易的投資人,且法令對內線賠償責任有擬制算法,以消息公開後10 日均價計算差額求償。
投保中心主管說,以當天賣出高端股票張數3655張為例,當天股票成交均價約260元,消息曝光後,最高漲至超過300元,等於一張至少求償4萬,若3655張全部都來登記求償,求償金額會超過上億元。
依證券交易法第157 條之1 第3 項規定,違反內線交易者,對於當日善意從事相反買賣之人買入或賣出該證券之價格,與消息公開後10 個營業日收盤平均價格之差額,負損害賠償責任;其情節重大者, 法院得依善意從事相反買賣之人之請求,將賠償額提高至3 倍;其情節輕微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