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太陽光電系統。資料照。廖瑞祥攝
太陽光電與風電廠商達德能源遭爆尚未取到工作許可證,即在屏東案場先行施工施作太陽能面板,經濟部今天表示,經查證屬實,業者確有違規,依《電業法》規定開罰150萬。
經濟部表示,據該業者自陳於取得施工許可前,已先行於屋頂組裝施作支架,並認為支架非主要發電設備,爰於取得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免請領雜項執照備查函後,即開始組裝施作支架工程。
經濟部呼籲並提醒光電業者,包含主要發電設備、附屬發電設備(包含變流器、變壓器等)、電源纜線以及太陽光電基樁、支架等附屬設施在內,皆屬核發施工許可後始得施作的工程項目,光電業者切勿於取得工作許可證前或同意備案前自行先行施工,以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