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公司因違反內控規定,被證交所重罰250萬元。翻攝自證交所官網
泰山企業應台灣證券交易所要求,今天(4/25)晚上6時說明寬量國際公司顧問合約、購買高額畫作、預計購地等爭議交易事項,但仍無法釐清問題,證交所晚間9時許緊急發布新聞稿表示,泰山公司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處以250萬元違約金。
泰山遭揭露購入畫作、預計向台開購地,以及聘請寬量國際擔任顧問的核決流程有瑕疵,泰山發言人陳賢文今天傍晚召開重訊說明會表示,這些都是董事長權限,無需董事會同意。但泰山所提的相關解說,證交所認定未完整說明清楚。
證交所指出,媒體報導泰山公司支付仲介費8000萬元、購入兩幅畫作7000萬元及為購入30億元土地提供3000萬保證票據等,證交所查核發現交易確實存在,惟就與寬量國際公司重要顧問合約簽訂未逐層簽核、購買高額畫作部分未留存簽核紀錄,以及部分合約日期早於簽核日期,暨簽訂重大不動產購買契約書前未有適當評估及簽核程序等,核有違反泰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情事,且違失情節重大。
證交所表示,上開事項違反「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第9條第2項規定情事,故證交所對泰山公司處以250萬元違約金,並函請其嗣後確實改善。
另外,證交所表示,前依規赴泰山公司查核,執行高流動性資產盤點作業時,泰山公司遲不提供相關資料供核,已限期請泰山公司提供其於4月25日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中所述之現金餘額70.48億元明細及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