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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 台高檢追加起訴東京威力 求處1.2億元罰金

    2025-12-02 17:45 / 作者 呂志明
    東京威力科創。翻攝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臉書
    曾任職台積電系統整合部門工程師陳力銘,離職後涉嫌勾結在職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翻拍數百張台積電2奈米晶片製程、試產參數,遭質疑帶槍投靠台積電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台高檢署日前將3人起訴後,繼續追查,認為東京威力管理不當,且未盡力為防止行為,因此涉犯《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4、《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法人刑責共計4罪,今日依法追加起訴,並請求法院定應執行刑1.2億元。

    台高檢署指出,陳力銘等3人違反《國家安全法》竊取台積公司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案件,認涉犯《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第13條之1,《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等罪嫌,已於今年8月27日提起公訴,同時依職權簽分東京威力公司,是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之法人刑事責任,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追查。

    專案小組在訊問被告陳力銘與東京威力公司相關員工,同時比對全案事證以及東京威力公司提出的答辯資料,認東京威力公司依法對被告陳力銘負有監督責任,但東京威力公司除內部規範訂有一般性、警告性之規定外,欠缺踐行具體防範管理措施之事證,故認未盡力為防止行為,應負上揭法律規定之法人刑事責任,因此依法追加起訴。

    台高檢署查出,陳力銘曾任職於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台積電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京威力公司)行銷部門工作。陳力銘利用其對台積電內部機密資訊保護措施的了解,聯繫台積電在職員工吳秉駿、戈一平及廖姓工程師(廖因未涉域外使用意圖且未據告訴,另予簽結),要求提供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檔案或相關資料。

    陳力銘將取得的機密資訊拍攝重製,用以協助東京威力公司改善蝕刻機台表現,意圖爭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蝕刻站點供應量產機台資格。台積電察覺異常後,展開內部調查並於今年7月8日向台高檢署提出告訴。

    台高檢署於7月25日至28日發動搜索約談,同時將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約談到案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在經密集偵訊被告及相關證人,並分析相關電磁紀錄及證物後,認定3名被告犯罪事證明確,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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