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董座胡亦嘉涉及原油基金背信案。資料照。廖瑞祥攝
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被控於辦理「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基金時,以關係人交易不法獲利6千餘萬元,檢方依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自2022年11月起,連續5次裁定胡亦嘉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期間,他4度以處理公司海外業務為由,獲得短暫解禁,但這次他想出國足足3個半月,北院不敢大意,認為他有外國國籍,有滯留海外的高度可能,駁回聲請。可抗告。
胡亦嘉不僅涉入與泰山集團的36億股權糾紛,自己也深陷刑事案件。調查指出,胡亦嘉自2020年起,追募200億的「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基金時,未公平配售給投資人,而是與妻子莊郁琳及街口投信董事,利用TRILL和WINNER兩家公司名義,以較低的價格在初級市場買進,隔年1月再高價賣出,「左手賣右手」不法獲利逾6655萬元。胡亦嘉為掩飾關係人交易,還涉嫌變造董事名冊。
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諭令胡亦嘉以1千萬元交保,並命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2022年9月,檢方依背信、偽造文書、《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胡亦嘉夫妻等6人。
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於檢查時,被諭令以1千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資料照。讀者提供
不過起訴後,胡亦嘉的行動還是一直被限制在國內。台北地院於2022年11月22日、2023年7月21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11月22日、2025年7月22日,連續5次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最近一次期限將到明年3月底。
審理期間,胡亦嘉4度向法院聲請短暫解除禁令獲准,赴日本、英國、美國等地,處理公司海外業務,期間大多為20天至40天左右。其中僅有一次,他想替遠在美國的未成年小孩辦護照,法院認為沒有即刻辦理的必要性,拒絕聲請。
最近,胡亦嘉又向法院聲請暫時解除禁令,理由是要到日本處理勞資糾紛,以及到英國、新加坡、日本,處理街口集團營運及海外事業擴展,但他這次從2025年11月15日,一路請到明年3月1日,時間足足有3個半月,快要禁令期間的一半,讓法官不敢大意。
北院指出,檢視胡亦嘉的行程表,2025年12月18日至25日要到日本、隔年1月23日至2月3日要到英國、同年2月21日至28日又要到英國,可見胡亦嘉根本沒必要出國那麼久。
況且,明年1月21日本案就要進入審理程序,北院認為,如果讓胡亦嘉出國,有不到庭的風險,再加上胡亦嘉又有外國國籍,與一般人相比,有在海外生活的人脈與資源,出國後有高度滯留不歸案的可能性,於是駁回聲請。本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