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陳品佑攝
為接軌2026年保險業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TW-ICS),金管會ICS過渡措施今天出爐,聚焦七大原則,祭出「15年過渡期(2026~2040年)」,讓業者得以補足資本、調整商品與投資。保險業者今年6月30日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最低標準者,得提出申請適用選擇性過渡措施者,除報經金管會核准者外,應於今年11月7日前函報申請。
與現行風險資本額制度(RBC)相比,TW-ICS於資產負債評價方式、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計提方式等有相當的差異。為避免轉換制度對產業產生衝擊,金管會陸續公布在地化及過渡性措施,諸如:國內上市上櫃股票風險係數與不動產風險係數分別調整為35%與15%等。另針對長壽、脫退、費用及巨災等新興風險,設計15年線性遞增調整機制,讓業者得以有序轉型。
金管會今天公布「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選擇性過渡措施應注意事項」,除整合先前已發布的各項過渡措施內容外,也透過制度的建置,避免監理套利,營造業內良性的競爭與健全的經營。
這次「過渡措施」主要是因應新制度太複雜、資本要求太高,如果一次上路,很多保險公司會被「資本不夠」卡死。所以金管會設計「15年過渡期(2026~2040年)」,讓業者得以補足資本、調整商品與投資。
監理升級 強化保險業風險韌性與財務透明度金管會表示,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是台灣保險監理體系的一項重大改革,其核心在於全面強化資本管理與風險評估機制。
制度中,風險值信心水準將由95%提升至99.5%,代表保險公司需具備更高的資本緩衝能力,以應對市場波動與經濟不確定性。
新制度也擴大風險評估範圍,納入利率風險、長壽風險、解約風險、巨災風險及非違約利差風險等新興項目,並採用公允價值評估原則,讓資產與負債能更即時反映市場變化,提升資訊透明度。
以七大原則原則來看:
1.強化資本:讓業者奠定穩健根基。
2.務實可行:考慮台灣市場實際狀況,給予15年過渡期。
3.在地化:制度根據台灣市場與理賠經驗設計,落地於台灣的經營環境。
4.信賴保護:不會因制度轉換導致公司「突然不合格」。
5.公平合理:大小業者都用同樣標準。
6.彈性調整:各業者可依自身狀況申請不同調整方式。
7.降低風險:讓公司慢慢養成風險管理文化。
對保險業者來說,實施重點在於需向金管會申請「過渡措施」使用權。有通過的業者可依階段慢慢提高資本、降低風險曝露。沒達最低標準的業者,要先提出具體增資計畫才可申請。每年要回報進度給董事會及金管會。若有隱匿或不實報告,會被取消資格。
至於對保戶的意義看,新制度讓公司必須更謹慎經營,不會亂投資。也可避免保險公司財務出問題導致保單受影響。長遠保障更可靠,特別是長年期壽險與退休金型商品。且因資本要求提高,部分保單可能逐步調整保費結構。
金管會表示,發布保險業銜接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期望有效引導業者穩健提升資本等效益。後續將配合制度推著重於建立資產負債管理的引導機制及研擬股利配發之申請基準,使保險業者在強化資本水準的同時,兼顧保戶保障及股東合理回饋。透過系列措施,將引導業者持續提升財務體質,落實健全經營,進而達成金融穩定的政策目標,並持續維護整體金融市場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