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示意圖,取自Unsplash
台灣每5人就有1名長者,超高齡化已讓家庭照護壓力日益沉重,為減輕國人壓力負擔,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4)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
將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由現行每人每年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並回朔至今年1月1日起實施、明(2026)年5月報稅適用。財政部並初估,長照特扣額提高後,每年減稅利益至少10億元。
現行《所得稅法》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修法後提高為每人每年扣除18萬元。
今天審查的委員提案版本從12萬元、18萬元、20萬元至36萬元皆有;不過,考量稅收穩健,並同時落實家庭照顧,最後經財政部長莊翠雲溝通後,拍板扣除額拉高至18萬元。
為集中火力解決長照扣除額提高,有關所得稅法的其他修正案今天皆未處理。
賦稅署長宋秀玲則說明,長照扣除額提高到18萬元,以現行條件估算,1年稅損約10億元,但因條件放寬,稅收損失應該不止10億元。
另外,也有立委提案要求增列健檢扣除額,財政部承諾3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