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總預算還未付委審查,創憲政先例,在野黨卻拋出民生預算先付委惹議。資料照片
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史無前例,已跨年度了還沒有付委審查,雖依照《預算法》規定,既有預算不受影響,不過新興計畫中,包含TPASS補助、生育補助、育兒津貼不一樣,在野黨團原稱,TPASS是一般性補助款屬法定義務支出,不會有問題,遭打臉發現是試辦轉新興,預算卡關真的會斷炊,北北基桃四縣市緊急會商先編預算支應,國民黨團也趕緊推解套方案,要讓「民生新興計畫」先付委審查,挑著審、挑著過,在野黨把立法院當菜市場,監督權當兒戲,這場爛戲到底還要演多久?!
《憲法》明定,行政單位有預算的編列權,立法院則是審議權,國家政策所需預算怎麼編列在行政院,立法委員若有不滿意之處,大可行監督職權,怎麼刪、怎麼凍都可以,反正一年前的總預算審議,刪凍數超過編列數,也能草草通過,為什麼今年度預算卻連審都不給審?
當外界質疑的聲音大了,發現真的有計劃推不動了,影響到自己執政的縣市了,才急著找方法解套,喊出針對新興計畫、新增項目有急迫性的預算,在野黨團可以先付委審查,或行政院提案由立法院同意動支。
確實,依照《預算法》第54條規定,「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但依第88條規定辦理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所謂的第88條指的就是「因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遷或正常業務之確實需要,報經行政院核准者,得先行辦理」。但相關法條是設置在第三章「預算之審議」,沒有審議哪來後續的動作?
這一屆國會最為外界詬病之處,就在於沒有憲政分際,未依議事規則、議事程序來進行,藍白只要講好,手一舉、表決器一按,所有的預算、法條就照著他們要的方向走。
更過份的是,立院藍白黨團硬是提出法律案加軍警消薪水與福利,未經政院同意有財源,硬坳政府不依法編列,侵犯行政權。另一方面卻放棄預算審查權,反正既有預算可以執行,新興計畫點點兵,把想通過的勾選後就可以動支,這樣今年度的新興計畫,明年就變成既有計畫,都不用審就可用,監督權丟一邊,還好意思說是在野撐起國家。
雖然國民黨團所提出「先付委解套方案」,目前仍處於未正式提出的「坊間流傳版本」狀態,不論是因為藍白黨團還沒有討論好,或是提案文字有爭議,或發現此舉不可行,盼都聽外界一勸回頭是岸,讓一切回歸制度,該審就審、該刪就刪、該過就過。
否則,無視法律、無視制度,所有程序藍白講好就可以,總預算的審查可以挑、法案的審議隨便過,立法院到底是在監督還是搞破壞,這些在野黨立委到底是懶還是壞?讓人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