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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辜仲諒「手機監控」聲請變更報到地點!法官拋「戴電子腳環」 他反應曝光

    2025-07-07 14:21 / 作者 侯柏青
    辜仲諒聲請變更報到地點,高院傳喚出庭。廖瑞祥攝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涉及背信案,一審判7年8月、中信老臣張明田8年,另命兩人搭配手機報到監控;辜仲諒上訴後,二審增加一項限制,命他在限制住居的戶籍地報到。辜仲諒日前以參加家族旅遊、高爾夫球賽及棒球賽為由,向二審聲請更改報到地點,張明田也主張要「多陪家人」想多加一個報到地點。高院今天開庭,法官逼問辜仲諒細節,檢方則趁勢建議法院增加電子手環等監控設備,法官也認為戴電子腳環方便,辜仲諒聞訊無奈表示「那我不參加了」。合議庭評議後將裁定准駁。

    辜仲諒一審判7年8月,北院命「手機監控」

    全案源於中信銀行於20年前砸9.5億元購買澄清湖大樓,時任中信銀董事長辜仲諒涉嫌與妹婿、金融投資處長陳俊哲(通緝中)、時任中信銀金融投資處協理李聲凱等3人合謀,以關係人交易形式將價金從8.5億墊高到9.5億,導致中信銀損失1億元。北院認定辜仲諒涉犯《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判7年8月。

    此外,中信銀行在處分鳳山信用合作社、萬有紙廠、華王電機、奕行、奕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不良債權案時,也涉及關係人交易,造成中信銀重大損害。北院認定,中信老臣張明田、林祥曦、陳俊哲及李聲凱均涉及《銀行法》特別背信,判張8年、林9年6月,李聲凱涉及澄清湖大樓案及不良債權案,合併判9年4月,另命辜仲諒等4人限制出境出海。

    兩周後,北院突然傳喚辜仲諒、張明田、林祥曦及李聲凱,訊後諭知辜、張、林3人配戴「個案手機」報到4個月,李聲凱則得戴電子腳環。檢方針對辜仲諒、張明田及林祥曦提抗告,但高院駁回確定。

    辜仲諒冒雨出庭。廖瑞祥攝

    要辜仲諒提「老家裝修證據」,法官:為何都沒講?

    沒想到,辜仲諒等人上訴高院後,高院突然增加一項限制,要求辜仲諒、張明田必須在限制住居的定點拍照片傳送給科控中心,兩人近日先後聲請變更報到處所。高院今天開臨時庭,辜仲諒和張明田親自現身。

    辜仲諒委任律師傅祖聲一開庭就表示,辜仲諒7月間要到南投家族旅遊、參加高爾夫球賽及U-12世界盃少棒賽等,希望7/9~7/10、7/17~7/19、7/24~25能把報到地點改定在南投、高雄及台南;傅祖聲也主張,辜仲諒位於台北市中山北路6段的老家(戶籍地)在整修中,希望高院裁定變更到中山北路7段(辜仲諒實際居住地),讓他在實際住所完成報到。

    但法官突然連珠炮似的提出一串問題,「如果你要提老家在整修,希望能拿出具體證據,不能住的證據在哪裡?能不能提交裝修資料?」律師表示將在3天內提供,法官卻接著說「當事人最清楚,你住多久了,還是你自己講?」辜仲諒趕緊說,已經在新家住一陣子了,他想了想說,已經住10年了。

    法官接著問他,「那原審(一審)5/27訊問你的時候,你為什麼沒有主動說現在住在那裏?」辜仲諒無辜地表示,他在法庭上有講過。法官回他,「但筆錄上又沒記載這個,你們不是都看過了嗎?律師沒有幫你看嗎?」辜仲諒臉色顯得更委屈了,但他仍堅定表示,自己「真的都有講」。

    不過,法官還是沒有放過他,繼續盤問,「為什麼你在原審準備程序、審理程序都沒有提過變更地址成現居地?如果都有講的話,那就太奇怪了…」辜仲諒說,確實都有講。而法官已經不願在這個問題上打轉,直言「你們可以去閱卷,不用在這裡爭論。」辜仲諒的委任律師傅祖聲當庭緩頰說,在原審法庭上都是登記「住居所」,實際上,都有註明是「戶籍地」或「居住地」。

    高檢署檢察官建議辜仲諒戴電子腳環,他表示可以不參加活動。廖瑞祥攝

    法官狂問活動細節,辜仲諒:請庭上放我幾天假

    法官不再追問這個問題,改問檢察官「對辜仲諒聲請變更報到地點有什麼意見?」

    公訴檢察官表示,辜仲諒只有口頭說他目前住在中山北路7段(居住地),但沒有繳納水電費、不動產權狀及管理費證明等,因此,辜仲諒是否實際住那裏,有待釐清。檢方也緊抓法官的問題,強調辜仲諒原審沒有主動表明更換住所,顯然很可疑。

    檢方表示,既然辜仲諒要參加公開活動,高院又希望限制他住在中山北路6段(戶籍地),考量他是公眾人物活動頻繁,未來仍可能變更報到地點,為了要減輕法院負擔,是不是乾脆改戴電子手環或電子腳環以掌握他的軌跡?

    法官追問辜仲諒,「你要聲請(南投)家庭旅遊、南下參加高爾夫賽,可以自己解釋一下內容嗎?」辜仲諒描述,他是想帶小孩去玩,高爾夫球賽則是個人的比賽,已經舉辦很多年了,這次是「年賽」,他說,自己很久以前就報名高爾夫球賽了,在法院訊問前就已經報名。法官則搖頭說,「為什麼你在報名前,沒有先跟法院講?」

    法官再問他,參加U-12(世界盃少棒)棒球賽的行程可以說明清楚嗎?辜仲諒表示,「我要參加晚宴、開幕式。」法官狐疑地說,「參加這些活動,對法院的強制處分沒有干擾,關於這些活動,有什麼你非要親自參加不可的正當理由嗎?這是不是屬於私人行程?有什麼不能(在限制住居地)執行手機報到的正當理由嗎?」

    辜仲諒一口氣解釋說,當初是希望帶小孩子去南投進行家庭旅遊,因為有點距離,很難每天早上先在台北家裡辦好報到再過去,「請庭上放我幾天假,讓我在南投報到」。他又說,這個高爾夫球賽,他也是身為創辦人之一,這項賽事每年都有兩次的半年賽和總年賽,他都會參加,會來參加的都是企業界人士,已經舉辦很多年了,他才會希望法院允許他參加。至於U-12世界少棒賽的部分,辜仲諒說,他本來就是棒協理事長,所以很希望能參加活動。

    法官說,如果改裁定用電子腳環,就不會有報到的問題了,也不用聲請手機定點報到變更,現在看起來,聲請的活動多屬於私人活動,光是7月就聲請3次,每次兩、三天不等。法官直言,配戴電子腳環等設備監控,看起來是最簡單的。辜仲諒聞訊立刻表示,「如果要配帶電子腳環,那我就不要參加活動了,這個棒球比賽,來的外賓很多,帶著電子腳環『不能看』。」

    委任律師傅祖聲則說,檢調早在2016年就搜索辜的7段新住所,檢方怎麼可能不知道辜仲諒住在哪裡?傅祖聲喊冤說,辜仲諒今年6月曾到上海,一審也同意他出境,而且,一審的監控命令也沒有諭知限制地點,現在二審限制在指定地點報到,對辜仲諒而言,參加活動不方便,才會聲請新地點。辜仲諒委任律師葉建廷另點出,本案並沒有諭知交保,希望能增加保證金,回復一審裁定,不要限制地點,只要拍照打卡上傳就好,因為都在台灣境內。

    中信老臣張明田也聲請變更報到地點。廖瑞祥攝

    張明田聲請變更地點理由曝「想多陪父母」

    辜仲諒的部分唇槍舌戰,而老臣張明田則表示,他的戶籍地位於在高雄鳳山區,因為他的母親80幾歲了,希望能多陪陪父母,如果他返回高雄探視的話,一天往返有困難。因此,他希望手機報到的地點除了目前的台北住處以外,能把戶籍地老家加進去。

    法官看了看聲請狀,開始質疑張明田的主張,「你有時候說的原因是父母,有時候是工作,但這些理由看起來應該都是個人事由。」法官說,手機定點回報回傳,是取代羈押的強制處分,可以讓當事人自由的活動,但一定會有必要拘束。

    檢方則表示,張明田自稱是商業需求,他擔任中信金高階經理人,可以視訊會議,如果是要探視家人,還是可以高鐵快速往返,實際上沒必要變更報到地點,如果考量實際上的方便程度,不要多次更改報到地點,建議可以直接變更監控措施,例如改成戴電子手環或電子腳環。「電子手錶像運動手錶一樣。」

    張明田見院檢態度很堅定,當場改口說,只是希望多增加一個報到地點而已,但如果法官另有考量,將尊重法院決定。

    法官聽完檢辯意見後表示,將由合議庭裁定,全案候核辦。辜仲諒、張明田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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