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陳品佑攝
金控併購大戰去年上演中信金、台新金搶親戲碼,金管會今天宣布預告修正金金併二大法條,包括「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及「商業銀行轉投資應遵守事項準則」。未來不允許金控採敵意併購,
初次收購的最低門檻從10%拉高至25%,且首次投資至少要拿25%現金投資,新制度將在今年第三季上路。
金管會銀行局局長童政彰表示,業者啟動併購「試水溫的都被燙到手」,因此這次將金控和銀行的併購條件都劃一,把規定定清楚,讓業者來執行。
未來金金併以法律適用及股東意向,以「四大象限」來看。主要大股東若採公開收購而且大股東是合議,金管會會支持;若二家金控透過換股方式,採合議的法律架構,主要大股東間有不同意見下,金管會採有條件支持。若二方大股東非合議,主要股東不支持,為維持金融市場穩定,金管會一定不會支持。
金管會公布修正金融併購重點如下:
1、首次投資公開發行公司應以現金為對價。
2、首次投資之持股比率:金控投資金控、銀行、保險、證券:須逾25%
3、出具可行性證明及刪除非合意併購須符合特定條件
4、申請投資時DLR可逾125%。
5、引入審計委員會與獨立專家意見。
6、重大訊息揭露時點明確化。
7、如經否准,一年內不得再次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