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彭金隆。陳俐妏攝
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因為澄清湖購地案在一審被判決7年8個月,金管會今天再度說明,金融業當則要以最大標準看待,負責人應以最高標準來要求自己和處理事情,法律層面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日前在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上回應媒體提問時指出,中信金已經作為重大偶發事件通報金管會,金管會也會檢視公司之後的處理是否妥適;中信金最晚得在7個工作日之內,即5月22日要報送處理的結果。
王允中日前已說明,金管會發表三聲明,表示法律未定讞沒有解任,但有最高道德標準,呼籲若個人的不利益行為「外溢」損及金融機構的信譽,辜仲諒該「知所進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