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報稅季將至,財政部提醒常見申報錯誤,包括與配偶分居未正確申報、免稅額申報錯誤、漏報其他額外所得和申報不得列報扣除額的項目。
若與配偶分居,應各自申報並註明身份資訊;成年、有謀生能力的子女不得列為受扶養親屬。若扶養70歲以上非直系親屬,有9.7萬元的免稅額。
報稅季常見兄弟姊妹爭列報父母免稅額,財政部新頒「打分數」原則統一認定,避免訴訟爭議。
納稅人應主動申報其他額外的收入,包括房租、私人借貸利息、港澳等海外所得,及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否則恐補稅加罰。
至於申報不得列報扣除額項目,捐贈、保費、醫療費、購屋利息及教育學費等列舉扣除額皆有明確規範,若列報錯誤將不被採認,民眾應詳閱規定避免誤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