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捷運岡山站及台鐵岡山站間土地已規劃為停車場。高市府捷運局提供
財政部國產署為協助紓解市區停車需求,也提高國有土地開發前過渡時期利用效率,並活化市區零星閒置土地,進而推動國有土地辦理路外停車場業務,截至今年7月已提供201處國有土地、面積41.52公頃辦理平面式收費停車場,達成活化利用國有土地、改善都市景觀、民眾停車便利之多贏局面。
國產署主秘連尤菁表示,辦理平面式路外收費停車場之作業方式有二,一是國產署各分署委託各級政府機關,由各級政府機關負責規劃停車場,以出租方式公開招選廠商投資經營,收益由雙方分收,這部分有174處;另一種是由國產署各分署自行公開招商,與具有專業能力的民間業者合作闢建停車場經營使用,採行該方式的有6處。
國產署委託各級政府機關的案件以六都為多,前三名依序是新北市46處、台中市26處、高雄市21處。
連尤菁指出,為了保留土地利用彈性,每次簽定契約以3年為一期,期滿可再續約一期(3年),契約累計期最長能有6年;藉以避免契約屆期時若仍無具體長期活化方式,需再重新招標,以簡化行政作業流程。
國產署表示,已建立辦理停車場相關標準作業流程,並應實務需要與時俱進,最近於今年5月9日修正相關規定。辦理設置平面式路外收費停車場方式,皆以自由競爭市場機制收取停車場權利金或租金,有助於引進民間資金興建及經營管理技術,增加市區停車位供給,紓解停車空間不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