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周三審議廣電節目違規案,計有11件被核處,各開罰20萬至60萬元不等。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今(7/3)召開委員會,審議112年第6次及113年第1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計有11件予以核處,分別為贊助2件、節目與廣告未區隔6件、節目分級1件、妨害兒少身心健康2件,分別開罰20萬至60萬元不等。
在贊助部分,台灣藝術電視台112年3月24日「真心賀喜」節目及同年6月27日「台灣看天下」節目接受贊助,卻於節目中呈現贊助者形象廣告及相關標誌,並推介贊助者所屬商品,違反贊助相關規定,分別核處罰鍰新臺幣80萬元及40萬元。
其次,有關節目與廣告未區隔部分,era news年代新聞台112年6月16日「1400年代新聞」節目、8月3日「12001300年代午報」節目,其新聞報導分別因全程以正面、單一觀點深入報導同事業家族頻道所播之戲劇片段,及推介特定品牌機車,致節目未能明顯辨認並與廣告未區隔,分別處以警告。
東森新聞台112年7月27日與7月29日「1800晚間新聞」節目於新聞報導中詳細介紹保健食品,並為正面且深入報導,分別核處20萬元。AXN 112年9月2日「健康研究室」節目,推介特定商品,詳細介紹各種如成分、功效、使用方式等「專屬資訊」,致節目與廣告未區隔,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另,山城廣播電台112年9月21日「無所不談」節目,內容推介特定商品,予以警告。
在違反節目分級或妨害兒少身心健康部分,AXN 112年6月17日「迷霧驚魂」節目,標示為「普遍級」,惟內容卻出現異形生物攻擊人等恐怖畫面,且部分內容以近距離、特寫等方式呈現,已逾越普級時段得播出之內容,處以警告。
中天綜合台112年6月23日「同學來了」節目,內容描述該集來賓在KTV包廂唱歌喝醉時會跳舞、脫衣,出現性暗示之言語與動作,內容易造成兒少模仿或型塑兒少錯誤之價值觀,處罰鍰新臺幣40萬元。另外,淡水河廣播電台111年11月11日「大家來開講」節目,內容涉及性行為、性交易對價細節,易使兒少對性別關係產生不當認知,妨害兒少身心健康及公序良俗,處罰鍰新臺幣1萬5000元。
NCC呼籲,該會對於電視節目內容取材及編排均予以尊重,惟業者仍應以閱聽眾收視權益為依歸,節目內容除與廣告應明顯區隔外,並應自律落實節目分級規定及注意保護兒少身心健康,遵守相關規定以符合法令規範,共同建構健康傳播環境。
NCC今日也審議通過「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評鑑審查辦法」第5條之1及第12條修正草案(下稱草案),後續將辦理法規命令之預告程序,廣納外界意見。
NCC表示,本次衛廣事業評鑑子法修正,主要係為提升監理管制效能、減輕優良業者評鑑負擔,草案第5條之1,就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事業、境外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事業、境外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及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或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受評鑑頻道未製播特定類型節目(新聞及財經新聞、財經股市、兒少、限制級節目)者,於評鑑期間(執照效期第1至第3年)無違規紀錄,明定免依原附表所載之指定細項提交資料,改以書表替代。
NCC指出,考量購物頻道、製播有特定類型節目之衛廣節目供應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於營運計畫上另有相關要求事項、地方頻道之評鑑尚須地方政府參與辦理,因此前開頻道仍須依原規定辦理評鑑;就草案第12條部分,NCC說明,就各該事業於評鑑期間製播本國節目未符原營運計畫規劃情形,將視個案審酌是否確為無正當理由始評鑑為不合格,以符比例原則。
NCC說明,截至113年6月30日止,境內外衛廣頻道供應事業共計301個頻道,倘無裁處紀錄時,至多有188個事業適用簡易程序;本草案預計公告60日聽取外界意見,並將參酌外界意見修正提送委員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