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差別稅率草案出爐,多屋族非六都有1戶祖厝寬限條款;建商餘屋2年以上稅率3.6%起跳。廖瑞祥攝
財政部賦稅署今(16)日預告房屋稅差別稅率基準草案,建商餘屋持有2年以上的稅率從3.6%起跳,以政策引導建商訂定合理房屋售價;一般民眾名下多屋採全國累進計算,
但非直轄市的1戶非自住房屋有「祖厝條款」,稅率酌降為2.6%。
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祖厝條款」主要是考量有北漂或南漂工作者,已在都會區擁有3戶以上房產,
但坐落在偏鄉的祖厝,恐不易出租,因而將非六都的囤房從1戶起算,並將稅率酌降為2.6%。根據修法後的《房屋稅條例》,為了鼓勵多屋族將餘屋出租,申報達租金標準,以及因繼承取得的共有房屋,全國各縣市一律按房屋戶數分3級稅率級距。4戶以內稅率1.5%、5戶至6戶稅率2.0%、7戶以上稅率2.4%。
房屋稅差別稅率草案。財政部提供
建商餘屋分3級課稅 持有年限越長稅率越高至於建商餘屋,則按持有年限所對照的房屋稅率,1年以內稅率2%;超過1年、2年以內為2.4%;
超過2年、4年以內稅率3.6%;超過4年、5年以內稅率4.2%;超過5年稅率將高達4.8%。
宋秀玲說明,2年是參考過去建商銷售的狀況而訂的,藉以鼓勵建商在快逾2年時,可視市場及房屋稅負,調整售價加速出售餘屋。
多屋族採全國累進課稅至於多屋族則分直轄市及非直轄市2組,各組均按房屋戶數分4級稅率級距,非直轄市組之戶數及稅率較直轄市組寬鬆。
依此標準,
直轄市2戶以內,稅率3.2%;3~4戶為3.8%;5~6戶為4.2%,7戶以上為4.8%。
非直轄市因有「祖厝條款」,1戶稅率2.6%;2~4戶為3.2%;5~6戶為3.8%,7戶以上為4.8%。
無論是六都,或是非六都,多屋族起始稅率(即3.2%、2.6%)均高於將房屋租出到租屋市場的最高稅率2.4%,藉以鼓勵民眾將房屋釋出到租屋市場。
值得注意的是,
多屋族稅率的分組中,新竹縣市則適用非六都、較寬鬆的標準;宋秀玲解釋,這是考量到新竹雖然有媲美六都的高房價,但仍有許多房屋現值較低的房屋,故而依非六都標準來課徵房屋稅率。由於新法採全國總歸戶制,若某甲全國共囤有6戶房屋,3戶在六都、3戶在非六都,則座落在六都的3戶房屋稅率為4.2%,非六都的3戶則為3.8%。
財政部預估,倘落各地方政府均參考本基準訂定轄內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差別稅率之級距、級距數及各級距稅率,預估稅收增加約40.92億元。扣除全國單一自住減稅利益23.6億元,稅收淨增加約17.3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