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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化科技偵查犯罪 立院修法通過調查局增一名副局長

    2023-12-05 10:23 / 作者 郭宏章
    立法院院會今天2023.12.05上午三讀通過「「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第5條修正條文,明定增設科技副局長,落實科技偵查專業化。圖為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敲槌宣布法案通過。郭宏章攝
    由於網路詐騙、虛擬貨幣洗錢等利用科技犯罪樣態不斷翻新,傳統犯罪偵防遭遇嚴重挑戰,且因應境外勢力對台灣發動網路認知作戰等威脅,立法院院會今天(12/05)三讀修正通過「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第5條條文,將現行副局長員額數從2人改為3人。調查局表示,為落實科技偵查專業化等,需增置科技副局長1名,襄助調查局長推展科技偵查業務等。

    現行「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第5條條文規定,調查局置局長1人,職務列簡任第13職等至第14職等,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人員;副局長2人,職務列簡任第12職等,襄理局務。

    此項修正草案條文,是由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上個月(11/23)對行政院函請審議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第5條條文修正草案等進行初審。法務部調查局所提交給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提到,調查局的業務職掌為維護國家安全與偵辦重大犯罪,由2位副首長分別督導,而在國家安全維護工作與重大犯罪偵辦等業務量有增無減外,新型態犯罪手法態樣不斷翻新,司法科技調查業務也同步遽增,現行2位副局長實在無法兼辦相關司法調查的科技事項。

    調查局指出,為落實科技偵查專業化、積極與國家重要關鍵基礎設施建立資安聯防與情資分享夥伴關係,調查局亟需增置科技副首長1名,襄助局長推展科技偵查業務,以綜理調查局科技發展、電腦與網路犯罪偵處、資通安全、鑑識科學及通訊監察等科技研發與犯罪調查事項。

    行政院所提修法版本,是將副局長員額數從2人改為2人至3人,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湯蕙禎及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則提出修正動議,規定副局長3人。

    在司法委員會初審過程中,由立委及官員討論後達成共識,通過將調查場副局長定為3人的修正動議,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全案今天在立法院會處理時,在場立委並無人提出異議,因此三讀修正通過,確定將調查局副局長員額數從2人改為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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