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指控NCC主委陳耀祥未詳查「三立集團控制27%中嘉股權」已不適任。資料照片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9/27)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遞交檢舉函,指控三立集團透過不同公司層層持有的狀況下,控制中嘉27%的股權,應撤照及廢止許可處分,由NCC平台事業管理處處長詹懿廉出面接下檢舉函。
陳椒華昨(9/26)質詢行政院長陳建仁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質疑三立集團透過人頭代持股份,未申報轉讓移轉股權,間接控制系統業者中嘉數位的股權達27%。NCC主委陳耀祥昨回應,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NCC只管到中嘉上層股東第二層,再往上的上層股東股權移轉,並不需要申報,也不違法。針對檢舉會依法處理。
陳椒華今天說,中嘉的上層股東「泓策創投公司」用虛偽不實的最終受益人切結書、不實的投資架構矇騙NCC、三立集團也用人頭代持「泓策投資」的股份,並向NCC隱匿。
陳椒華指出,陳耀祥昨日發言都在包庇、袒護三立及中嘉,並說陳耀祥在當官前,也參與反旺中媒體壟斷,並要求NCC徹查所有權結構,沒想到當官後態度丕變,甚至曲解法律,遇到綠色媒體就不查,一再敗壞NCC獨立性,陳椒華怒轟陳耀祥護航到底的做法,令人不齒,已經不適任主委。
中嘉昨回應,集團股權自2019年起即100%來自泓順投資,陳椒華所指股權異動,中嘉並不瞭解亦無從得知。陳椒華今日也說,中嘉根本是講廢話,重點是需要往上追溯的實質控制人到底是誰,否則申報就是打假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