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桃園市長張善政5/2前往視察航空城安置住宅工程。資料照。桃園市政府提供
交通部民航局今(8/14)表示,桃園航空城計畫重建補助及獎勵搬遷政策已於日前召開專案會議時定案,除了重建補助發放額度考量物價指數調升加碼20%之外,並將針對113年10月前自動搬遷的民眾,加發10%建物補償費的獎勵金、30萬元租金補貼以及1份人口搬遷費,盼能持續鼓勵民眾搬遷,讓整體工程能夠更加順利推動。
民航局表示,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在8/11下午召開行政院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第23次委員會議,邀集各部會及桃園市政府確認多項重要工作辦理情形及進度,由於安置街廓選配作業已經在今年4月順利完成,土地所有權狀也將在8月完成發放,接著民眾在下半年就可以陸續領回安置街廓土地並著手開始興建住宅,因此112年可以說是桃園航空城居民重建安置年。
民航局指出,為協助民眾重建,保障居住正義,鄭文燦在當日行政院會議上指示,以桃園航空城徵收當期建物評點(12.2元)與現在建物評點(14.7元)之間大約20%的變動幅度,作為重建補助發放額度,並以具有安置資格的住宅為優先補助對象。行政院主要係考量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在110年審查桃園空城區段徵收計畫時,曾經決議請桃園市政府及交通部民航局在民眾安置重建當年,如果遇到營建物價指數調升的情形,應該基於考慮民眾重建成本需求來配合規劃適當的補助或協助措施,以減輕民眾重建負擔。
此外,桃園航空城計畫範圍內原本有將近8,000棟建物,目前只剩下大約2,200棟建物尚未搬遷,建物拆遷已達7成,顯示110年間所推動的兩階段自願優先搬遷獎勵措施,民眾的接受度相當高,成效也十分顯著。然而,這兩年因為新冠疫情以及缺工缺料影響,同時考量居民安置需求亦增加劃設安置土地,因此桃園航空城計畫地上物拆遷期限也會依公共工程實際情形檢討調整。
民航局強調,為持續鼓勵民眾搬遷,讓整體工程能夠更加順利推動,鄭文燦當日於會議上亦同步指示以113年10月為期,比照之前兩階段自願優先搬遷措施增加第三階段獎勵方案,若選擇在113年10月前自動搬遷的民眾,將加發10%建物補償費的獎勵金、30萬元租金補貼以及1份人口搬遷費。民航局說,後續有關重建補助及第三階段優先搬遷方案,將由桃園市政府及交通部民航局共同研擬具體執行細節後再賡續辦理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