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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選會拍板 四公投案延至12月18日舉行

    2021-07-02 16:43 / 作者 李英婷

    原訂8月28日進行「反萊豬」、「公投綁大選」、「珍愛藻礁」和「重啟核四」四項公投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中央選舉委員會今(7月2日)召開委員會議後拍板決定,公投延後至12月18日舉行。



    中選會5月27日正式公告,珍愛藻礁、重啟核四及國民黨提出的反萊豬、公投綁大選,四項公投案將於8月28日舉行公民投票。但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仍未消失,三級警戒目前實施至7月12日,中選會在今舉行委員會議討論是否延期。







    中選會拍板,四項公投延後至今年底舉行。(圖/中選會提供)




    中選會表示,原定8月28日舉行投票,超過1980萬投票權人將於遍佈全國1萬7479個投票所進行投票,選務機關所招募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則將近27萬人。又,選務工作繁瑣,但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12日,使得選務人員講習無法如期舉行,也導致選務準備工作受到延遲。



    同時,中選會補充,經徵詢中央指揮中心之意見,認為目前影響疫情因素眾多且不確定性高,長期疫情趨勢尚待密切觀察監測,加上傳播力較高之變異株陸續出現,即使原本受控制疫情,仍有很大機率會再度快速升溫。



    中選會認為符合《公民投票法》相關規定,「於投票日前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可預見不能投票,或開票之投開票所將達1/3以上改定投票日期之要件」;並參酌司法院「釋字第553號解釋」,避免依原定日期投票將產生立即嚴重之後果。



    所以,中選會宣布,為確保公民投票之權利,維護全民防疫之成果,考量政府提高全民施打疫苗覆蓋率的時程,及選務作業調整所需時間,全體委員一致通過,改定投票日為今(2021)年12月18日。




    中選會決定公投延期理由如下:




    1. 《公投法》準用《選罷法》第60條規定,全國約27萬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都應接受選舉委員會所辦講習。此項講習活動平均每場次超過200人參加,人數眾多,顯逾現階段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防疫指引而無法辦理。

    2.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負責查驗投票權人身分、發放公投票、協助投票、維持秩序及辦理防疫事務等,與投票權人密切接觸,容易成為病毒傳播的破口。因此,地方選舉委員會反應,盼選務人員能優先施打疫苗,否則將引發辭退潮。

    3. 選舉業務龐雜繁複,多靠地方政府兼辦協助,而各地方政府現在無不傾全力辦理各項防疫工作,公所人力相當吃緊,實無暇再兼顧選務。

    4. 投開票所場地洽借困難。本次公投全國預定設置17,479個投票所,其中全國中小學校教室占44%,依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規定,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縱日後調降疫情警戒標準,全國中小學校園於第二級警戒期間仍停止對外開放,勢必無法提供設置投票所。

    5. 又諸多媒體報導與研究顯示,在國外各種節慶活動人流群聚之後,往往引發疫情升溫。鑒於公投日為全國近期最大規模人流移動與群聚活動,值此疫情蔓延之際,允宜避免因群聚造成疫情爆發之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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