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王美玉(左)、葉大華(右)17日表示,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擾,監察院日前以13比0全票通過彈劾謝曉星,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中央社
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謝曉星打量女部屬、公開斥責涉性騷擾與職場霸凌等情事,被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委員葉大華今(17日)表示,原能會消極面對調查,且沒有即時提供受害者協助,經16場調查訪談後,日前已13比0全票通過彈劾成立,今也公布4大彈劾理由將此案移送懲戒法院,並建請行政院盡速修性平三法。
謝曉星於去年(2022)被女部屬指控性騷擾、職場霸凌,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為此成立專案調查小組,經約談16場次、40人之後,確認謝曉星在面試與選任女秘書時,涉嫌上下打量部屬身材、打扮,或肢體碰觸等不當行為,構成性別騷擾;另外謝曉星也曾公開斥責貶抑部屬,造成敵意性的職場性別騷擾,且在防疫期間帶頭違反防疫規定,對此歸納謝曉星有4大彈劾理由,免除其職務之外,並移送監察院調查。
監察院今日公布,在監委葉大華與王美玉6日拍板謝曉星的彈劾案4大疏失,分別為:
一、職場霸凌:謝曉星身為原能會最高主管,固然有業務分配與監督的權限,但依法不能濫用,據證據顯示,謝曉星多次在公開場合斥責、貶抑部屬,情緒失控,造成同仁身心壓力及人格權受損。
二、性別歧視:謝曉星自105年入閣以來,歷來進用秘書多達8位,多數為一定身高的女性擔任秘書,謝曉星在面試時詢問求職者的星座、血型以及婚育規劃。此外,謝曉星還要求某部門的女性同仁,在請假前必須當面跟他報告,至於男性同仁則傳訊息告知即可,基於性別而差別待遇,明顯與就服法、性工法規定不符。
三、言行不檢、敵意環境:證據顯示,謝曉星盯視、上下打量女性部屬,甚至逾越社會生活與公務需要,靠女性部屬過近;以及對某女性部屬說「好像少女」、「最美麗的風景」等言行,造成女性部屬感到噁心或反感。
四、疫情期間與辦公室秘書用餐,違反防疫規定:雖然謝曉星辯稱有隔板,秘書也沒有反對,但三級警戒期間身為機關最高首長竟帶頭違反防疫規定。尤其秘書懼於他是最高主管且經常暴怒,不敢拒絕中午共餐。
監察委員葉大華與王美玉指出,謝曉星身為原能會主任委員,負責我國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與核能應用安全等,本應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卻成為我國內閣閣員因涉權勢性騷去職第一人。
監察院考量謝曉星與部屬、求職者之間是長官與部屬(雇主與員工)關係,除公務外,素無私交,基於相關人員證詞一致性,及部屬受害經過內容相當明確,認為謝曉星違反就服法、性工法及CEDAW公約,情節重大,因此一致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