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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棠遭控幼子噪音擾鄰回響 立院法制局:應仿德日修法保障兒童遊戲權

    2023-06-25 06:30 / 作者 周志豪
    新店十四張歷史公園。周志豪攝
    藝人隋棠遭鄰居投訴小孩製造噪音,引發爭議正反不同議論。立法院法制局近日研究主張,基於保障兒童健康成長,政府應參考德國、日本等先進國家做法,研議修正「噪音管制法」,訂定兒童製造噪音在一定條件下之豁免處罰例外規定。

    立法院法制局表示,2008、2009 年德國柏林、漢堡各有一所幼兒園因噪音問題被居民告上法院,當時法院認定位於住宅區的設施不該破壞社區安寧,幼兒園敗訴被迫搬遷,但判決引發輿論激烈反對。

    法制局指出,之後德國於2011年修正「聯邦排放控制法」,兒童嬉戲聲得以豁免有關噪音管制法規限制,兒童在托育中心、兒童遊樂場等類似設施中造成的噪音,通常不構成對環境有害影響,評估噪音影響時不適用噪音管制排放規定。

    法制局表示,德國該修法後規定,是為了保障6歲以下兒童在特定場所盡情遊戲權利,社會應予容忍,以保障兒童健康成長;而最近日本也有修法提議讓兒童嬉戲聲從噪音管制規定排除。

    法制局表示,現行我國行政法規對兒童製造噪音(如嬉戲聲),並無特別規定,多依「噪音管制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等一般噪音管制規定處理,可處新台幣6千元以下罰鍰。如行為人屬公寓大廈住戶,另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適用。

    法制局指出,兒童權利公約規定,「關係兒童之事務,無論是由公私社會福利機構、法院、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作為,均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兒童享有休息及休閒之權利;有從事適合其年齡之遊戲與娛樂活動之權利,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與藝術活動之權利」。

    「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規定,「公約所揭示保障及促進兒童及少年權利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合公約有關兒童及少年權利保障之規定,避免兒童及少年權利受到不法侵害,並積極促進兒童及少年權利之實現」。

    法制局認為,因兒童其心智發展尚未成熟,要求遊戲時控制音量有事實上困難,主管機關或可依不同年齡層兒童的身心發展需求,研議修正「噪音管制法」等法規,課予鄰里居民相當容忍義務,訂定兒童噪音在合理時間範圍或一定條件下得豁免處罰的例外規定,保障兒童遊戲權。

    此外,法制局指出,城市化發展下許多民眾居住於公寓大廈,但因公寓大廈構造限制,居家生活聲響容易影響、侵犯鄰里住戶居住安寧之人格法益,為衡平雙方權益,避免鄰里紛爭,建議「公寓大廈規約範本」也應增訂兒童噪音處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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