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王國材。資料照。陳品佑攝
立法院今天(5/16)三讀通過「交通部組織法修正案」,明定交通部負責辦理全國交通行政、交通建設及產業業務,掌理10大事項;另,特設觀光署、中央氣象署、公路局、高速公路局 、鐵道局、民用航空局、航港局共7個次級機關。
交通部掌理的10大事項,三讀條文明定,鐵路、大眾捷運與公路建設的政策、工程籌劃、監督及管理;觀光發展規劃、宣傳推廣、資源開發建設及經營輔導管理的督導;公共運輸與公路監理的政策、工程籌劃、監督及管理;氣象監測及預報業務的督導等。
至於7個次級機關,三讀條文明定,分別是觀光署、中央氣象署、公路局、高速公路局、鐵道局、民用航空局、航港局。
新設的觀光署負責研擬、規劃觀光政策及執行全國觀光事項。中央氣象署職司規劃與執行氣象監測、預報、發展及管理事項。
至於公路局則執行公路新建、養護、監理及運輸管理事項。高速公路局執行國道新建、拓建、養護工程及交通管理、控制事項。
鐵道局執行鐵道系統新建、改建工程、營運監理及所屬場站開發事項。民用航空局執行民航事業管理、航空保安、航空站經營管理、監理及航空自由貿易港區管理事項。
航港局執行航運事業、船舶、船員與港政監理、商港自由貿易港區管理及航行安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