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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天案NCC敗訴 行政院解釋:法院沒准換照、僅程序上有爭議

    2023-05-11 13:46 / 作者 歐芯萌
    行政院會後記者會,由代理發言人羅秉成說明。行政院提供
    中天新聞台因遭NCC決議不予換照,退出有線電視第52台頻道,憤而提出行政訴訟。歷經2年審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5/11)宣判,撤銷NCC在2020年間作成不予換照的行政處分。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今於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判決主文表示「准1項、駁2項」,也就是程序上的瑕疵在法律上可以補正,政院尊重法院判決,而NCC是獨立行政機關,對於職權行使政院也於予尊重。

    對於法院判決,羅秉成表示,行政院予以尊重;NCC是獨立機關,對職權的行使行政院也予以尊重。

    至於判決內文,羅秉成說明,判決一開始就指出,原告中天提出3項請求,包括要求判准換照、賠償近80億損害、撤銷原處分,法院也在主文裡清楚表示「准1項、駁2項」。換言之,法院沒有准許換照,亦駁回80億元損害,只有准原處分撤銷。但原處分撤銷,是法院希望NCC能夠參考北高行的判決法律見解。

    羅秉成解釋,該法律見解是程序上的爭議,據北高行判決指出,2020年審查中天換照過程,NCC就中天未來6年的營運計畫5個審查項目的評分標準,有法律適用上的爭議。

    當時法院透過法律解釋認為,應該准用2018年修正的表格,這中間占比的60分,配比要依2018年修正的規定,就是24分、12分、12分、6分、6分。但NCC在2020年使用的,是從2016年開始就在使用的換照評分表,因為當時NCC要讓換照跟評鑑積分基準一致,這個評分表60分的配比是25分、15分、10分、5分。

    羅秉成說明,因為在法律適用該用哪一個表有爭議,法院最後的見解認為,應該要用的是2018年的表格,純屬關於是用60分評比的表格配分略有不同,要用哪個表評分,依法院見解重新決定。法院判決的意思,也就是程序上的瑕疵在法律上可以補正,所以法院沒有否定原來不予換照的理由,這份判決可以正確理解判決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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