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翻攝自維基百科
曾參與乙未(1895)抗日的丘逢甲,離臺前曾作詩寫下:「宰相有權能割地,孤臣無力可回天。扁舟去作鴟夷子,回首河山意黯然。」丘逢甲生於淡水廳銅鑼灣(今苗栗縣),據稱其「聰穎異常,有神童之目」。二十五歲(1889,光緒十五)時,赴福州應鄉試,中舉人;二十六歲時,赴北京會試,中進士。丘逢甲未選擇留在北京,反而選擇回臺灣講學,「主講臺中府衡文書院、臺南府羅山書院、嘉義縣崇文書院,年中往來各書院間。」甲午戰爭期間,丘逢甲協助巡撫唐景崧辦理團練。乙未割臺後,他參與了臺灣民主國抗日,不久後抗日失敗,乘船逃往泉州。離臺前,留下〈離臺詩〉,控訴李鴻章將臺灣割讓給日本。
本書指出,李鴻章並無權單獨將臺灣割讓給日本。李國祁於1995年便替李鴻章做過辯駁。身為清軍陸海軍最高指揮官,李鴻章固然要為清軍戰敗負責,但臺灣割讓,並非李鴻章一人之責。
直至張、邵使團出使時,清廷雖然已知日本將要求中國割讓土地,但未曾重視此問題。威海衛陷落與張、邵使團遭拒,兩則消息傳至北京後,清廷才開始鄭重考慮割讓土地事宜,並選派李鴻章為新任議和全權代表,召李鴻章進京商討日後出使議和事宜。
伊藤博文曾建議日本軍方勿直接攻擊直隸和山海關。若北京因此崩潰,屆時可能招致歐洲列強干涉,對日本並非最有利。伊藤建議,應先攻擊威海衛與臺灣,箝制中國海上戰略要地,迫使清廷遣使求和,屆時日本再於談判桌上攫取戰利品。威海衛陷落後,清廷果如伊藤預料,迅速遣使求和。
李鴻章抵達北京後,與孫毓汶等重臣連日赴多國公使館尋求協助,並多次與翁同龢爭論是否割地。英、俄、法、美等國公使雖已推測到日本要索取遼東半島和臺灣、澎湖,但除了口頭勸告之外,並未給予李鴻章及清廷進一步協助。李鴻章已知日本很可能索取遼東半島或臺灣,曾與英國公使歐格訥商談此事,詢問其意見,並請託英國干涉,但遭英國拒絕。
1985年,中日簽屬《馬關條約》開啟日本殖民台灣時期。翻攝自故宮南院FB
自1894年10月後,日本已決心奪取臺灣,主張奪取臺灣的輿論意見也越發成為主流。此消息約於同年11月間透過許多管道為清廷所得知。不論是天津的李鴻章、北京的總署、南京的張之洞、臺灣的唐景崧,皆知日本有意奪取臺灣。李鴻章進北京時北京高層皆知日本將要割取北方的遼東半島與南方的臺灣。
當時歐洲國家,英、法、俄國也同時在猜測日本的和約條件。英、俄兩國皆表示,和款條件揭示前,不會干涉。俄國不願意日本取得大陸上土地,更曾暗示日本可以併吞臺灣。清廷原寄望歐洲列強干涉議和,最終希望落空。
英國公使歐格訥曾對李鴻章透露,土地有「險要、膏腴與散荒之判」,暗示李鴻章大陸上的土地為險要、膏腴,告知李鴻章中國若要求和只能割地。扣除他提及的險要、膏腴地:金州、大連灣、旅順、威海衛,所謂「散荒」地便是遼東半島東側(不含旅順、大連)毗鄰朝鮮之處,以及南方的臺灣。德使紳珂則勸告清廷,須在割地、遷都之間擇一。
美國公使田貝則勸告李鴻章直接與日本談判,勿引入歐洲國家干涉,歐洲國家干涉之代價極可能為瓜分中國利益。田貝曾向李提到日本可能會要求中國給予租界(concession),並勸告李鴻章儘量向日本爭取不要割讓大陸上土地,但避談割讓土地範圍問題。
李鴻章總結各國公使的意見,最後呈上一份「節略」,供朝廷與決策大員參考。
以往多有中文研究指稱田貝為促使李鴻章作出割讓臺灣決策者,其實不然。指控田貝勸李鴻章「以散地易要地」者,為翰林院侍讀學士文廷式。然而本書認為,歐格訥曾私下對李鴻章透露土地有險要、膏腴、散荒之別,即暗示李鴻章應割棄「散荒」土地。故「以散地易要地」之說,應當更近歐格訥私人觀點,而非田貝。
1895年2月22日至3月4日這十一日,為李鴻章進京與清廷大員商討割讓土地問題的關鍵時期。清廷最高層的決策者有光緒皇帝、太后、恭親王奕訢、慶親王奕劻、禮親王世鐸、李鴻章,以及軍機大臣翁同龢、李鴻藻、剛毅、孫毓汶、徐用儀。
2月22日時,朝中包含皇帝、太后,所有廷臣中皆贊成議和,但只有奕訢、孫毓汶、徐用儀敢明言支持割地;光緒皇帝、太后、翁同龢、李鴻藻皆反對割讓土地。李鴻章雖心知非割地不可,但不敢提及割地。
翁同龢原先反對割地,贊同以多賠款替代。但日本已透過美使田貝告知,日後必定要求清廷割地,這使得北京高層辯論多日,幾無結果。須注意的是,此時朝中已無人反對議和,只是對於割讓土地一事無法達成共識。
經過李鴻章等人多日拜訪各國公使、廷臣多日爭論,北京最高決策者深知僅有「割地」或「遷都」兩個選擇。3月2日(二月初六日),光緒皇帝先鬆口授予李鴻章割地大權,但太后仍未應允。翁同龢多日想尋求割地之外的辦法,但無結果。
3月3日(二月初七日),奕訢、奕劻、世鐸、翁同龢、李鴻藻、剛毅、孫毓汶、徐用儀連銜奏請太后授予李鴻章割讓土地之全權,並提及「以今日情勢而論,宗社為重,邊徼為輕,利害相懸,無煩數計。」指出應割讓邊疆土地以保全清朝存續。
1985年,中日簽屬《馬關條約》開啟日本殖民台灣時期。翻攝自故宮南院FB
本書指出,「割地摺」並非慶親王奕劻與主和派大臣們的片面決定,反而是連同先前大力反對割地的翁同龢、李鴻藻之共同決定。直至最後關頭,素來主戰的大臣亦選擇妥協。因此,《馬關條約》割讓臺灣,太后、光緒皇帝等全體清廷決策者皆應負責,並非李鴻章一人責任。李鴻章赴日求和前,清廷已做好割臺準備,臺灣割讓已是清廷腹案。
因此,「宰相有權能割地」之歷史印象,並不符合史實。割讓臺灣為北京集體決策。
毀約、遷都、續戰不可行
和約簽定後,清朝各地官員、士人紛紛上奏、上書反對,反對和約的奏摺短短十多日內便計有數百件。主流輿論意見多主張毀棄和約、繼續作戰。如兩江總督張之洞反對割讓臺灣甚力,他認為臺灣有戰略及經濟雙重價值,不能割讓給日本,並提出許多計畫試圖引入外國干涉保存臺灣。亦有不少人曾上奏提議遷都繼續作戰者,如湖北巡撫譚繼洵、臺撫唐景崧。張之洞與盛宣懷曾設想一套朝廷撤退到西北,以南方訓練新軍為奧援的作戰計畫,惟北京並不感興趣。
同時,俄德法三國干涉還遼的消息也傳到北京,使光緒帝、翁同龢、李鴻藻等人動搖,猶豫是否能依靠俄德法三國干涉,推翻《馬關條約》嚴苛的條件。但須注意的是,明白中日軍事差距的光緒皇帝、翁同龢、李鴻藻始終未鬆口提毀約再戰,僅試圖爭取延緩批准和約,以待國際情勢變化。
面對反和約的激昂輿論,光緒皇帝曾寄諭詢問駐守直隸的王文韶與駐守山海關的劉坤一,清軍是否能繼續作戰,得不到可靠的回答。那麼,遷都作戰是否可行?
本書第五章探討了遷都之現實困難,第一困難為電報線不通,中國東西部電報線只有單一線路,若天津、北京斷線,無備用線路使東西部連通。清廷於馬關議和前曾指示盛宣懷儘速辦理連通陝、豫兩省的電報線,但至和約批准互換前,此電報線仍未能完成。第二困難為清廷對西部內陸地區控制仍不穩定,1895年3月中,甘肅民變惡化擴大,直至隔年才平定。第三困難為編練新軍計畫遭榮祿、胡燏棻阻撓,清廷雖決定令胡燏棻辦理練軍,但由胡燏棻主持訓練的新軍規模不大,投入戰場作用為杯水車薪。據史料顯示,1895年1月時,胡燏棻才準備募練五千人,不足以支持中國繼續作戰,又加上4月新軍遭海嘯襲擊,清廷手中更無可用之兵。故遷都繼續作戰幾乎不可能。
4月28–29日,天津遭暴風雨、海嘯,電報線中斷。5月2日,北京才得知水災淹沒天津大量守軍、軍械、輜重,接到消息當日,光緒皇帝便批准和約。
儘管光緒皇帝批准和約,但張之洞仍反對割讓臺灣。他認為臺灣有戰略及經濟雙重價值,不能割讓給日本,並提出許多計畫試圖引入外國干涉保存臺灣,但實際上多不可行。張之洞曾暗中支持唐景崧的臺灣民主國抗日行動,但唐景崧抵抗不到一星期便潰敗出逃,張之洞的保臺計畫隨之成為泡影。
從本書可知,美國曾在甲午戰爭危機中協助清廷度過難關,使清朝免於覆滅。本書同時探討清廷內部的決策過程,可得知割地求和並非美國人或外人主導,而是北京面對危急存亡之秋,經過內部多次辯論與妥協所做出的抉擇。
李鴻章曾於1895年11月致函攜家眷內渡的板橋林家領袖林維源,解釋割臺的苦衷,並向其致歉:
倭欲得之意(按:指臺灣)甚堅,即不許,亦將力取。澎湖先已殘破,臺防亦斷不支,與其糜爛而仍不能守,不如棄地以全人,借以解京師根本之危迫。兩害取輕,實出於萬不得已。貴族久居彼土,因之蕩析流離,每一念及,無任疚歉。……
此時日軍仍駐守於遼東半島,中日兩國正為遼東半島歸還一事談判。日軍仍有威脅北京之可能。李鴻章提及「借以解京師根本之危迫」,並非誇大。臺灣之割讓,確實暫時保住清廷存續。
1895年6月2日,交接臺灣程序雖然緊湊,但在科士達協助下草擬的〈交接臺灣文據〉,明確規定:「中國永遠讓與日本之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並澎湖列島,在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緯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之管理主權……」漢文「管理主權」,係根據科士達草擬的英文文書中「the administration and full sovereignty」(管理權與完全主權)翻譯而來,可補充漢文《馬關條約》第二款「中國將管理下開地方之權……永遠讓與日本」文義較為模糊之處,不致有爭論。
履行臺灣割讓的意義也在於拯救中國大陸的清王朝暫時得以存續。日本對俄、德、法三國屈服,願意歸還遼東半島給清廷,惟對取得臺灣一事絕不做讓步。臺灣交割當下,遼東半島上仍駐紮數萬日軍,面對日軍可能兵臨城下的威脅,清廷唯有交割臺灣給日本,換取政權安危。
一百三十年前,清廷決定割地求和、《馬關條約》割臺,影響兩岸及東亞歷史發展深遠,至今仍影響到今日的臺灣與兩岸、世界局勢。
《誰決定割讓台灣?》聯經出版
書名:誰決定割讓臺灣?:《馬關條約》與美國的隱身角色
作者:羅振宸
出版社:聯經出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