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條文修正草案。張綵茜攝
立法院長韓國瑜今(6/11)針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草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修正草案因涉及受緩刑宣告、易科罰金及社會勞動等易刑處分者的參選資格,遭外界質疑是為因誣告案定讞的新竹市長高虹安「量身定做」掃除參選障礙,因此引發朝野攻防。最終協商未能達成共識,因已屆一個月協商冷凍期,最快明天將訴諸表決。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選罷法》修正草案,朝野對於受緩刑宣告者得參選已大致形成共識,但在第26條第9款部分,民眾黨立院黨團主張將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等易刑處分者納入可參選範圍,並堅持保留條文內容,因此全案送交朝野協商。韓國瑜今召集協商,民進黨團總召蔡其昌未出席今日協商。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范雲質疑,包含社會普遍擔憂此次修法是為特定人士量身打造,以及修法內容與現行法律規範可能出現不一致情況,恐造成選務執行上的混亂,因此民進黨團不支持現行版本。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則直言,修法時機點「實在太怪」,外界自然會質疑是否與特定個案有關。他說,若民眾黨認為修法確實符合社會公益,就應清楚說明修法目的,再交由社會大眾檢驗,而非讓外界對修法動機產生疑慮。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李政龍攝
對此,民眾黨立委許忠信強調,修法絕非針對特定人士,而是希望藉由此次修正導正社會認知,讓犯較輕罪責、經法院准予易刑處分的人,同樣保有參與選舉的權利,以落實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與選舉權的精神。
范雲強調,本案核心在於如何界定參選資格,只要符合公平、一致原則,朝野並非不能討論適度放寬規定。她建議,若要推動修法,應待今年9月4日參選登記截止日後再完成三讀,以避免外界對修法目的產生聯想。
因朝野黨團未能獲得共識,韓國瑜最後宣布,各黨團溝通後仍未達成共識,後續將依議事規則送交院會處理。最快明天可於院會中處理,恐上演表決戰。
民眾黨立委許忠信。李政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