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被控收賄、詐領助理費共874萬,北院今日一審宣判。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被控收受463萬餘元賄款,替海商業者、Uber業者在立法院推動《商港法》、爭取紓困、召開協調會並質詢交通部,又涉嫌與太太徐慧諭共同詐領助理費411萬餘元;徐慧諭則另涉侵占兩人共同掌控的「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公款110萬元。台北地院今(4/14)日判陳歐珀應執行16年、褫奪公權6年,徐慧諭則判應執行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全案源於,陳歐珀於2016年至2023年擔任立委期間,涉嫌以「顧問費」名義按月持續收受共413萬5922元賄款,協助台灣商港事業發展協會理事長洪英正維持其「業界龍頭」的地位。具體手法包含提案凍結「高雄洲際碼頭公司成立案」經費、提案擴大疫情紓困、提案修正《商港法》第72條便利民營港埠業者求償等。
檢方也查出,交通部於2018年間規劃限縮租車業與Uber載客的經營範圍,中華民國租車業品質保障協會理事長蕭明仁、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世璋等4名業者為阻擋修法,請求陳歐珀協助。陳歐珀得知後,涉嫌收取50萬元賄款,還指定業者捐款到他和徐慧諭共同掌控的「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帳戶,後來,陳歐珀召開協調會並質詢交通部,但未成功阻擋修法。
徐慧諭被控與陳歐珀共同詐領助理費,另也涉及公益侵占。資料照。白廷奕攝
此外,根據調查,陳歐珀夫婦自2012年至2022年間,涉嫌共同浮報助理薪資,向立法院詐領共411萬2170元,款項則作為辦公室零用金使用。而徐慧諭則另外被控私挪「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公款110萬元,用以支付她高達百萬元的保險費,還有部分被她拿來繳電費。
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嫌起訴陳歐珀,痛批他「敗壞官箴」,求處重刑24年2月;徐慧諭則因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遭起訴求刑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