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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訴求刑9年半!彰化綠營前議員江熊一楓涉詐487萬助理費 法院續押

    2026-03-26 14:40 / 作者 林佳鋒
    前彰化縣議員江熊一楓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遭起訴求刑9年6月。資料照,翻攝臉書
    民進黨彰化縣三連霸前議員江熊一楓涉嫌詐領助理費487萬餘元,彰化地檢署提起公訴,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具體求刑9年6月、褫奪公權;儘管已被收押2個月,彰化地方法院認為她涉及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有逃亡、串供之虞,今(3/26)裁定接續羈押。

    檢方調查,江熊一楓自2010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24日連續擔任第17、18、19屆縣議員,任內為支應私人花費及服務處開銷,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不實申報詐領公費助理費。在第17屆議員任內,她與張姓男子及2名鄭姓女子共謀,由對方提供個人資料與郵局帳戶作為人頭助理,再向議會虛報人事資料,使議會誤信並撥款,款項由江熊一楓或助理提領使用。

    第18屆議員任內,江熊一楓以相同手法找來張姓女子擔任人頭助理,向議會須為申報後詐領助理薪資及春節慰勞金,款項用於私人花費。第19屆議員任內,她聘請配偶江昭儀擔任公費助理,但他滯留國外長達15個月,客觀上無擔任專職議員助理的可能性,江熊一楓卻未向議會申報停聘,仍按月領取助理補助費。

    檢方查出,江熊一楓以上述方式共向議會詐領助理費487萬797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提起公訴,但考量她坦承犯行、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建請法院量處9年6月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江熊一楓被羈押至今已2個月,彰化地院認為她犯罪嫌疑重大,且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有逃亡、串供之虞,為確保審判、執行順利,羈押處分仍屬適當而必要,尚無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施以科技設備監控等限制較小之手段替代羈押,裁定續押。

    政治影響方面,人在看守所的江熊一楓日前委託江昭儀登記參選民進黨彰化縣第7選區(北斗區)縣議員初選且勝出,如今遭起訴,民進黨認為有損形象,將討論取消參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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