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即將宣判,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認為刑期可能落在10年。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今天(3/26)下午2時30分一審判決,宣判前夕,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預測,儘管檢方求刑28年6個月,但在現行審判制度下,預測可能判10年有期徒刑,「這應該是最能對各界交代的結果」。
吳景欽在臉書指出,柯文哲案檢察官具體求處28年6個月有期徒刑,罪名包括違背職務受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
吳景欽針對4項罪名逐一分析,首先是「違背職務收賄罪」,此罪名成立與否,關鍵有兩個部分,首先是「1500萬」這個部分,由於這個數字僅出現在隨身碟中,無法查證製作者及製作時間,且記載格式前後不同,不具有常規性,屬傳聞證據,連提出於法庭的資格都沒有,因此必須提出金流證據,但檢方提出的金流資料,就證明與被告有收賄的同一性來說,要非傳聞證人,因此帶有推測性,這部分他認為應是無罪。
至於「210萬元」,是拆成人頭提供民眾黨,檢方雖主張與貪污有對價關係,但對象不一致,且與檢方所稱121億元不法獲利也不成比例,同時證據連鎖也不完整,這部分可能也是無罪。
其次是圖利罪,吳景欽認為,檢察官雖然是以備位起訴,但這部分反而是本案關鍵,特別是在受賄罪不成立狀況下,圖利罪就是「重要的保險」。他提到,這條罪構成要件在法條上明確性不夠,尤其是構成要件「明知違背法令」,法院並不同意找法律專家鑑定,加上同案被告有人自承犯罪,可強化心證,因此這部分可能有罪。由於檢方無具體求刑,他推估可能是7年有期徒刑。
第三是「公益侵占罪」,這部分有2項指控,吳景欽認為這是檢察官的「保險」,雖然法定刑是1到7年有期徒刑,但不法內涵相對不高。因若仔細檢驗每個候選人的政治獻金使用,應都會有一定程度浮濫使用的狀況。這類行為究竟是浮濫使用,還是達侵占標準,永遠只存在司法者的內在意志,因此他預測這部分會有罪,刑期大約2、3年,不過這條罪,本來就不是檢方焦點。
最後是「背信罪」,吳景欽表示,此罪構成要件空泛,且觸及更多私法自治考量,推估應該是無罪。
吳景欽表示,他預測「圖利罪」與「公益侵占罪」有罪,累加預計總刑期約10年;由於單一案件要達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才會失去候選資格,所以柯文哲會保有參選2028年總統的資格,「如果我是法官,這應該是最能對各界交代的結果。這說來,好像有點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