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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正元涉三中案判刑3年6月確定 北檢近期將發監執行

    2026-03-16 15:45 / 作者 呂志明
    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資料照。侯柏青攝
    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因「三中案」涉及業務侵占,遭判刑3年6個月確定。台高檢署於3月6日收到法院全部卷證後,在今(3/16)日下午將相關資料移送台北地檢署。北檢表示,已收到台高檢執行案卷,將依程序分案辦理執行作業。據了解,北檢分案後,近期將寄發執行傳票,通知蔡正元到案執行。

    案件背景與判決結果
    蔡正元在擔任阿波羅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該公司作為中影股權交易平台,挪用出售股份所得款項2.8億餘元,其中部分資金流向其現任妻子洪菱霙,其餘則供其自用。檢方指控蔡正元隱匿信託契約款項,導致財報不實,並依《刑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名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判決蔡正元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沒收不法所得2.8億餘元。洪菱霙及另一名被告洪信行則獲判無罪。二審維持蔡正元有罪判決,但調整沒收金額,其中2億3919萬元由蔡正元承擔,4113萬元由洪菱霙負責。全案於去年12月31日判決確定。

    執行程序進展
    由於案件卷宗證物均逾200宗、200項,台灣高等法院於今年3月6日完成整理後,將相關資料移交台高檢署。台高檢署馬不停蹄理相關卷證後,已於今日下午正式將卷證發交台北地檢署,北檢分案後,預計近期寄發執行傳票,通知蔡正元到案服刑。

    此外,根據高等法院的裁定,蔡正元在本案審理期間需配戴電子腳環,並每日上午10時至12時前往其限制住居地址的科技監控中心報到。

    蔡正元聲請再審
    針對判決結果,蔡正元表示不服,並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他在3月2日的庭審中提出辯解,認為原判決混淆了中影股權買賣案與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掏空案。他強調阿波羅公司並未接受中投公司或莊婉均的委託,而選擇以阿波羅作為交易平台的原因是其政治身份敏感,需要隱身操作。

    此外,蔡正元聲稱,他在處理莊婉均掏空中影資金缺口時曾遭受生命威脅,包括遭到槍擊。他批評檢方辦案過程存在瑕疵,指控內容多次變更,從最初侵占中影資產改為侵占阿波羅公司款項。他呼籲法官明察,以期獲得公平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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