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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拿紅錢在台發展組織、簽促統宣言 中配周滿芝原判無罪、逆轉改判8年

    2026-01-20 10:57 / 作者 綜合中心
    中配周滿芝涉受中國資助在台發展組織原判無罪,今(1/20)逆轉改判8年。翻攝高雄市新住民姐妹關懐恊會臉書
    中配周滿芝20多年前嫁來台灣,曾參與籌組中國愛國黨,並成立高雄市新住民姐妹關懷協會及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等組織,甚至曾赴中簽署「中華海峽兩岸(民間)愛國促統宣言」,遭檢方指控其接受中國指示與資助,在台發展組織,原本高雄高分院一審判無罪,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今天(1/20)逆轉改判,依國安法判處8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周滿芝原為「中國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成員,2003年嫁來台取得身分證,2015年間參與籌組「中國愛國黨」,其後成立「高雄市新住民姐妹關懷協會」及「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2016年並加入中國統一戰線工作委員會,負責部門為中國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台灣發起工作組。

    檢方指控,周滿芝2017年在台成立「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隨後赴中國湖南會晤中國統戰部官員,尋求資助在台發展組織;2018年又赴中簽署「中華海峽兩岸(民間)愛國促統宣言」,以「高雄市新住民關懷協會」名義在台招攬中配等。

    全案經高等檢察署高雄分署起訴後,高雄高分院合議庭一審認為周滿芝會晤中國統戰人士、獲資助及招攬中配等部分,檢察官舉證不足,因此判她無罪。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定原判決有調查未盡、理由欠備的違誤,據此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據《中央社》報導,高雄高分院上午9時30分更一審宣判,依涉犯國安法逆轉改判周滿芝有期徒刑8年,全案可上訴。周滿芝本人今天未到庭聽判,至於詳細判決理由,尚待高雄高分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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