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雙方簽署MOU,左起AIT執行理事藍鶯、美國貿易代表署葛里爾、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我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政委楊珍妮、駐美代表處俞大㵢。行政院提供
台美關稅15%不疊加底定!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今(1/16)在駐美代表處舉行記者會指出,本次「台灣模式」構成的內容,一個是2500億的外國直接投資(FDI)企業自主投資規劃,另外,政府提供2500億的信用保證,「兩筆性質不同、主體不同,在談判中也清楚向美方表達,目的是支持企業擴大佈局,而不是政府直接出資」。
鄭麗君、經貿辦總談判代表楊珍妮所率領的台灣談判團隊,今與盧特尼克、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率領的美方談判團隊進行總結會議後,共同見證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美國在台協會(AIT)於美國商務部共同簽署投資MOU,隨後鄭麗君與楊珍妮在駐美代表處召開記者會說明相關內容。
鄭麗君表示,台美在投資合作方面的討論以供應鏈為主。經過磋商,台美將以「台灣模式」進行合作,在台灣業者自主投資規劃下,台灣同意以2類性質不同的資本承諾投資美國,一為台灣企業自主投資2500億美元,包含投資半導體、AI應用等電子製造服務(EMS)、能源及其他產業等。
第2類則為台灣政府以信用保證方式支持金融機構提供最高2500億美元的企業授信額度,投資領域包含半導體及ICT供應鏈等。
鄭麗君說,與日韓不同,第2類的資本承諾並非由台灣政府直接出資。她並澄清,MOU載明這類投資的「上限」是2500億美元,與美國商務部稍早發出的事實清單文字有所出入。
鄭麗君指出,台灣模式有三大重點,第一是「企業自主投資」。相關投資數字是透過多次產業座談、企業訪談與調查,深入掌握半導體與 AI 產業供應鏈上下游企業的實際投資規劃後加總而成,其中已包含企業目前正在執行的投資計畫,反映的是企業依市場與客戶需求所做出的自主決策。
第二是「信用保證、非政府出資」。為支持企業赴美布局,政府透過信用保證機制,協助金融機構在專業授信審查下,提供最高上限2500億美元的授信額度,並非政府實際出資,與日、韓由政府直接投入資金的模式不同。
第三是「台灣模式」的核心關鍵,則是透過台美政府之間的 G2G 合作,共同打造有利於企業發展的產業聚落。鄭麗君表示,這並非將台灣科學園區模式原封不動移植到美國,而是借鏡過去台灣產業聚落成功的經驗,與美方合作形塑有利投資的整體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