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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虹安二審無罪關鍵?林楚茵曬公文批:法官先射箭再找法制局畫靶

    2025-12-25 16:01 / 作者 陳怡穎
    高虹安18日復職。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助理費案二審獲判貪污部分無罪,法院採信立法院函覆資料,認定助理費屬於「實質補助、可彈性勻用」。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今(11/25)日直指,判決關鍵所依據的立法院法制局報告,出現的時序與內容爭議頗大,質疑法制局是否成為替特定人士「洗白」的工具。

    林楚茵指出,高院判決中,助理費被定性為「補助費」的見解,並非長期既有共識,而是源自立法院法制局今年3月才出具的第1751號報告。她強調,去年9月高等法院曾正式行文立法院詢問助理費性質,當時立法院回函內容中,完全未出現「助理費等同立委補助費」的說法。

    林楚茵進一步指出,立法院法制局直到今年3月,才首度在1751號報告中,將助理費定性為「補助費」。隨後,高等法院主動函請立法院法制局提供這份報告作為參考資料,法制局於6月12日正式將1751號報告檢送高院。她質疑,這樣的時間順序顯示,並非立法院既有立場影響司法,而是司法先形成心證後,再回頭尋找有利論述支撐。

    林楚茵表示,合理推論是法官「先射箭卻不敢畫靶」,在相關見解被憲法法庭拒絕後,轉而找立法院法制局「一起畫」,還在關鍵時點「生出」報告,替法官補強論點。

    她也質疑,同樣涉及助理費問題,承審法官對前立委童仲彥態度嚴苛,卻對高虹安異常寬容,甚至不惜翻遍資料找理由為她解套,標準明顯不一,「這種高度貼合個案需求的『客製化』解套服務,難道就是高虹安『搞定司法』的精髓?」

    林楚茵直言,立法院法制局職員領取公帑,本來應該是立法委員的內部智庫,提供中立、制度性的法律意見,如今是否已淪為司法判決的「法律遮羞布」?她也呼籲立法院長韓國瑜與立法院法制局,應對外說明1751號報告的形成背景與用途。

    林楚茵質疑立院法制局,已成為幫特定人士「洗白」的工具。翻攝自林楚茵臉書


    林楚茵質疑立院法制局,已成為幫特定人士「洗白」的工具。翻攝自林楚茵臉書


    林楚茵質疑立院法制局,已成為幫特定人士「洗白」的工具。翻攝自林楚茵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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