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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院院會今擬修正《國安法》 鼓吹戰爭言論最重罰100萬元

    2025-12-18 10:07 / 作者 楊文琪
    行政院院會今將通過多項法律修正案。楊文琪攝
    因應境外敵對勢力滲透,行政院院會今(12/18)日將討論通過《國安法》、《陸海空軍刑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等4項法律修正條文草案,其中《國安法》修正條文規定,對於鼓吹戰爭言論最重將開罰100萬元。

    配合總統賴清德今年上半年於主持國安高層會議後,提出的17項因應策略,包括國防部、退輔會及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已針對《國安法》、《陸海空軍刑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等修法草案完成盤整,今天提交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後,將轉送立法院審議。

    《國安法》修正草案,國家安全之維護,應及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實體空間及網際網路空間。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聲音、言語、影像、電磁紀錄或他法,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我國主權,違反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而在《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部分,其重點包含,一,提高「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之法定刑,由原本「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增訂「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之陰謀犯及預備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增訂「對敵人為效忠表示」之處罰,以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科技方法或其他方式對敵人為效忠之表示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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