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貪污罪二審不成立。廖瑞祥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助理費貪污案二審大逆轉,高等法院撤銷原先貪污罪判決,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隨著貪污罪名不成立,高虹安得以依法申請復職。她今(12/17)日出席新竹市「拾藝之光」十校藝術聯展活動受訪時,直言助理費的相關法規確實存在討論空間,期待立法院能啟動修法討論,讓制度更清楚,避免未來再有民意代表誤陷法網。
高虹安表示,自己親身經歷這段司法過程後,更能理解助理費制度長期以來的爭議,過去其實已有上百位民意代表,因助理費問題捲入司法案件,高等法院判決書中亦提及《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在規範上確實存在較不明確的地方,這已被視為一種「歷史共業」,有必要透過修法加以釐清。
高虹安強調,助理費制度的檢討,不能只著眼於制度本身,還要兼顧助理的實際權益。她指出,立法院接下來面臨的關鍵課題,是如何在保障助理權益的同時,將長期規範不清的制度與法條明確化,讓民意代表在執行公務時能有所依循,避免再度誤觸法律紅線,甚至捲入冗長的司法訴訟。
她也說,希望藉由自身案件,能夠開啟更充分的討論空間,促成制度面的檢討與修正,讓未來不再有民代必須承受類似的司法壓力。高虹安提到,這段期間不只是她本人承受巨大壓力,助理同樣也承擔了相當多的辛苦,因此更期待立法院正視制度問題,進行完整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