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現在連開庭都非常罕見。資料照。
憲法法庭在立法院藍白陣營於去年12/20合力通過《憲法訴訟法》第30條修正案,拉高大法官判決或暫時處分的10人門檻,導致僅存8名大法官的憲法法庭迄今無法產出判決,實質癱瘓1年。不過,憲法法庭受理台中高鐵新市鎮自辦市地重劃案的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由於評決門檻和新法不同,憲法法庭預計將於本周五評議本案的裁判文本,本案有機會成為政治角力下突圍的首例判決。
本案的聲請人為台中市高鐵新市鎮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該會主張,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958號」民事判決,適用2006年6月22日修正發布的〈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13條第2項第2款、第3項規定。不過,規定裡,關於「會員大會對於選任或解任理事、監事事項,應有全體會員二分之一以上,及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重劃區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部分表示的見解,和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637號」、「102年度判字第822號」判決表示的見解有歧異,因而向憲法法庭聲請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
憲法法庭行事曆驚見「裁判文本評議」,暴露可能產出判決。侯柏青翻攝。
不過,憲法法庭於去年10/28針對「擬制遺產課稅案」公布判決後,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蔡炯燉在內的7名大法官旋即於2天後卸任,總統賴清德兩度提名包括正副院長在內的14名大法官,均遭藍白杯葛。
更慘的是,立法院藍白立委去年12/20合力通過《憲訴法》第30條修正案,明定在判決時,除了另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且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做成違憲宣告時,同意人數不得低於9人,拉高大法官評決時的人數門檻。簡而言之,未滿10名大法官被限制不得作出判決。
藍白立委左手拉高大法官做成判決或暫時處分的門檻,右手兩度封殺總統提出的人選,導致憲法法庭運作癱瘓1年,迄今無法產出判決。
憲法法庭目前僅存8名大法官,大法官們沉寂一年後內部意見分歧,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呂太郎、陳忠五及尤伯祥等4名大法官曾撰寫不同意見書開砲,主張大法官應針對《憲訴法》解釋自救;但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和朱富美3人發表聯合聲明,認為大法官有義務遵守現行有效的《憲法訴訟法》,僅大法官蔡彩貞尚未表明立場。
大法官呂太郎透過不同意見書中開砲,主張大法官應自救。資料照。廖瑞祥攝
不過,大法官們近日卻找到破口,據了解,本聲請案能成功突圍的關鍵是,憲法法庭依據《憲法訴訟法》規定,認為聲請「統一解釋及法令」的門檻,只要「過半數大法官參與評議、參與評議過半數同意」即可,和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第30條規定的門檻不一樣,因而決定於今年10月22日受理,10月30日公開書狀。
根據憲法法庭行事曆,本案將於本周五(12/19)評議裁判文本,也就是說,大法官將評議此案判決,如果順利,本案將成為立法院去年底通過《憲訴法》修正案後,最有機會問世的判決。
而憲法法庭找到突圍破口後,下一步是否有機會,將自救的小船推進到綁縛住自己的《憲訴法》聲請案,成為法界人士關注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