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陳歐珀涉嫌收費、詐領助理費,獲500萬元交保,北檢提抗告遭高院駁回確定。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涉嫌收賄463萬元,並與妻子徐慧諭共同詐領助理費411萬元,6月初起遭羈押禁見近6個月,台北地院11/24裁准他500萬交保。但台北地檢署提起抗告,指控陳歐珀在高虹安爆發助理費案時,曾叮囑助理「妳要保護我,我才能保護妳」,妻子徐慧諭和辦公室主任也交代助理要「銷毀國會零用金帳本」,明顯干擾證人及滅證。不過高等法院認為人證、物證已獲保全,駁回抗告,陳歐珀確定交保在外。
檢方指控,陳歐珀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收受海商業者413萬元,在立法院推動《商港法》修法及爭取紓困,又接受Uber業者50萬元賄賂,召開協調會並質詢交通部。此外,陳歐珀夫婦於2012年至2022年間,涉嫌浮報助理薪資,向立法院詐領補助411萬餘元,供辦公室零用金使用,徐慧諭則另外被控侵占「勁宜蘭協會」款項110萬元。
北檢6月初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陳歐珀一路延押到11月24日,北院才裁准他以500萬元交保,命他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定期向法院報到,並配戴電子腳鐶、定時用個案手機向科技監控中心回報。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資料照),因為涉貪被起訴,他8月移審台北地院時滿頭白髮,與之前相差甚大。呂志明攝
但北檢認為,陳歐珀雖然承認詐領助理費,但仍否認收賄,供述也與同案被告有許多出入,有待證人到庭接受交互詰問。此外,檢方指控擔任人頭協助陳歐珀收賄的許仁圖已經死亡,他當初被聘用的僱傭契約及薪資給付等細節都還沒有釐清。此外,徐慧諭主張陳歐珀有許多私聘助理並聲請傳喚,都是陳歐珀羈押後才提出,其真實性可疑,若法院不羈押陳歐珀,會讓他有勾串證人的機會。
北檢還指出,陳歐珀於高虹安案爆發時,曾叮嚀當時的王姓助理「妳要保護我,我才能保護妳」,徐慧諭和辦公室李姓主任也都交代王姓助理「銷毀國會零用金帳本之EXCEL電子檔」,同案被告及共犯擔心犯行曝光,已經有干擾證人及滅證舉動,原審竟認為陳歐珀沒有勾串證人的可能性,有所不當。北檢並指出,陳歐珀可能透過擔任立委期間的政商人脈逃亡,避免刑罰。
陳歐珀的妻子徐慧諭,涉嫌與陳歐珀共同詐領助理費,也另外涉及公益侵占。資料照。白廷奕攝
不過高院認為,陳歐珀坦承部分犯行,並且有LINE對話紀錄、通訊監察內容、會議紀錄及交易明細等已扣案證據,足認陳歐珀犯罪嫌疑重大。本案經檢察官偵查起訴,北院也於8月裁定羈押3個月,經過積極審理,相關人證物證已獲得相當程度的保全,因此沒有繼續羈押必要,命其交保並遵守限制出境、出海並施以電子監控等禁止事項,足以擔保後續審理及執行程序。
高院指出,本案既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應該認為偵查已完備,檢方以尚有證人待傳喚,到案共犯彼此陳述有歧異,無異於認為在審理中聲請詰問證人的被告,都有串證的可能性,涉犯重罪的被告就有逃亡的可能性,豈不是只要聲請詰問證人的被告都要羈押?
高院認為,北院已詳述為何陳歐珀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檢方未具體指明原裁定有何處裁量不當或違法,不足已撤銷原裁定,認定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陳歐珀確定交保在外。